遭遇“一房两卖”如何维权?法院提示买房需及时办理过户

将房屋卖给亲戚,却拖延着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随后串通他人对房屋进行买卖。密云法院表示,和一手房相比,二手房买卖涉及的法律关系更为复杂,买房人需要更加小心谨慎,才能避免“踩雷”。北京新闻广播记者王悦报道:

市民晓兰购买了姐姐和姐夫位于西城区的一处房产,虽然交付了房产证,但双方并没有立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来姐姐病逝,姐夫陆某却开始以种种理由,没有协助晓兰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于是晓兰将陆某告上法庭。诉讼期间,陆某一边以申请笔迹鉴定为由拖延诉讼,另一边却补办房产证,并与吴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

法院在随后审查中发现了蹊跷,其实吴某是在房屋挂牌出售当天签的合同,买房前没有实际看过房,且买房价格也低于市场价,此外,购房当天,陆某还曾向吴某转过一笔说不清的巨款。最终法院认定吴某与陆某属于恶意串通,根据我国民法总则和合同法,判决两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官指出,实践中,更多的当事人在举证环节遇难,并不能像原告晓兰一样最终维护好自己的利益。法院提示,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要仔细核实卖方身份信息和房屋信息,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避免不必要纠纷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