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辽宁拟新增政府债280余亿元

日前,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2018年辽宁省政府债务限额和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依据该方案,2018年辽宁省本级及十三市共拟新增的政府债务281.1亿元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辽宁省政府债务限额和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中,辽宁省人民政府提出,经财政部核定辽宁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550.7亿元,拟作为辽宁省(含大连)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比上次常委会确定的政府债务限额新增289亿元(含大连58亿元)。经测算,辽宁省本级及十三市通过化解地方政府债务腾出专项债务空间254亿元,拟按财政部规定,使用腾出空间50.1亿元。综上所述,2018年辽宁省本级及十三市共拟新增的政府债务281.1亿元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辽宁省人民政府建议,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增加20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增加78.1亿元。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省本级使用27.11亿元,转贷各市使用175.89亿元,新增支出主要投向各地重大产业项目、污染防治、精准扶贫等领域。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省本级使用9.95亿元,转贷各市使用68.15亿元,新增支出重点投向产业发展项目及短期可形成较高收益的土地储备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