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法院:倾情调解止纷争 化解矛盾促和谐

“打了两年多官司,没想到我的案子能这么快拿到钱,特别感谢法官的认真负责和耐心调解,我腿伤不能行走,还得麻烦你们跑一趟……”,拄着双拐的当事人吴某云握着承办法官的手,眼里满怀感激和歉意。日前,渑池县人民法院以调解的方式成功审结了一起发回重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效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赢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原告吴某云与被告郭某本系同事关系,原告诉称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其借款70万元,因催讨无果诉至法院。被告郭某辨称其只是介绍原告投资,并非借款人,双方矛盾非常激化。被告郭某因不服一审判决,遂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将该案发回渑池法院重审。

渑池法院承办该案重审的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进行了认真仔细的阅卷,尽快熟悉案情、提炼争议焦点并确定审理重点。双方当事人均提交了调取证据、追加当事人、证人出庭作证等多项申请,对立情绪更加激烈,案件审理难度极大。庭审后,合议庭成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挤时间研究分析案情,多次赴新安、焦作、西安等地调查取证,力争查清每一个争议事实,并耐心回答双方的疑问,取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第二次庭审后,双方情绪有所缓和,均同意调解,承办法官抓住这一有利转机,通过当庭调解、庭后调解、分别调解等多种方式积极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该案经过办案法官十余次释法明理和耐心说服教育下,原、被告主动达成了调解协议,这场历时两年有余的“持久战”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考虑到原告因腿伤刚做完手术,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决定前往其家中签署调解协议,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今年是渑池法院确定的“案件质量年”,该院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努力提高发回重审等重点案件审判质量,坚持“质效并重”工作理念,将调解贯穿于审理全过程,加大调解力度,全力化解矛盾,努力追求“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代文官 范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