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1.6万老人又“涨工资”

2018年,长沙市出台《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长沙县将根据市级要求,提高高龄津贴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由原来的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1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500元。

以长沙县金井镇金龙村的柳桂英为例,老人今年103岁,原本每个月也有922元的“固定收入”:其中包括357元的最低生活保障、400元的高龄津贴、165元的养老金。2018年1月起,高龄津贴再次提标,柳娭毑每月多拿100元补贴,每月收入上千元。

2015年1月起,长沙县根据实际情况再次调整,针对80-89周岁的所老人每月发放50元的补贴,实施了高龄津贴普惠政策。

另外,即将符合条件的高龄老年人采取自愿申请原则,在年满80周岁的当月由本人或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交申请,填写高龄津贴申报表,提交老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农商银行存折账号页复印件。老龄办将根据审核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老人按月发放高龄津贴,同时对享受高龄津贴待遇的老人每半年组织一次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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