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严禁党政机关公务活动涉烟,领导干部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党政机关各项公务活动严禁吸烟,活动中,不摆放烟缸、烟具,积极劝阻和制止公务活动参加人员吸烟。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领导干部则要带头垂范,不得在禁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并能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