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男子自学技术变身“黑客”,结果……

电影《黑客帝国》一个机器接管一切的未来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人类反而成为了机器运作的能源和完善代码系统架构的工具。这虽然是部科幻片,但“黑客”在现实中绝对存在。

近日,由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因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7年7月,德州市网安支队的服务器自动发出病毒预警,有一网名“明辉”的市民入侵网站,获取权限进行出售、挂取黑链非法牟利。侦查机关通过账号IP等调查后认定孙某有重大嫌疑,遂将其抓获。

经查,孙某生于1998年,2016年中专毕业后无所事事,动起了做互联网推广的脑筋。2016年3月份,他自学黑客技术,掌握了入侵网站获取网站权限、上传寄生虫等技术,然后开始加入各种QQ聊天群,并频繁在QQ群内发布相关广告,让有需求的客户与其联系。

2016年3月到2017年5月,孙某通过系统漏洞扫描等方式,非法获取大量计算机信息系统用户名和密码,通过后台侵入相关计算机系统,并植入寄生虫、木马病毒等。

据孙某供述,他还会根据客户的要求攻击政府、企业等正规网站。他的客户通常从事枪支、嫖娼、替考等非法职业。孙某根据客户要求攻击正规网站,并把这些正规网站链接上自己客户的非法广告,然后将这些正规网站重新分布于嫖娼、买卖枪支等灰色关键词的搜索结果页面前列,使这些非法广告披上正规网站的外衣。

2018年2月11日,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孙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检察官提醒:

电脑感染病毒,黑客攻击,都会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在使用电脑或手机上网时,不要随意点击来路不明的链接,不要随意留下自己个人信息。

来源丨 德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