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大班额”、乡村教师工资不低于县镇教师……河南教育还有新动作?

加强城镇学校建设

根据《意见》,我省要进一步完善城镇学校建设规划,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市、镇规划并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

同时,要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当地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各地政府要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建设小而优 小而美乡村学校

有些农村的孩子,由于上学路途远,每天有大量时间花费在上学的路上。《意见》提出,我省要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需求的乡镇,要改扩建或新建1至3所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小学,确保完成改扩建、新建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

开齐开全乡村小规模学校的课程,让孩子们拥有更为“完整”的教育。我省将通过开展城乡一体化办学、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等方式,保障乡村小规模学校开齐开全课程。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将其纳入到乡村中心学校考核,加强乡村中心学校对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指导和管理,建设小而优、小而美乡村学校。

2020年 所有学校基本达到“省标”

在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方面,我省将定下“时间表”。

《意见》提出,我省要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确保到2020年所有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

同时,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

按时间节点 消除大班额

“大班额”是近年来中小学教育的一个难题,《意见》明确,我省要按照时间节点,消除大班额问题。

具体来说

到2018年年底,全省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比例控制在5%以内,2020年全部消除;

到2020年年底,全省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2020年之后比例逐年降低,直至全部消除。

为了确保这一目标的完成,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进行销号管理,确保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平均班额超过国家限额标准的县(市、区),要以发展为主,加快新建和改扩建校园校舍,有效扩大学位供给;平均班额低于国家标准的县(市、区),要以改革为主,促进均衡发展。

乡村教师工资不低于县镇教师

好的学校,不仅要有“大楼”,更要有“大师”。对于乡村学校而言,更是如此。

根据《意见》,我省将持续为农村学校培养高素质的全科教师。同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融入教师准入、培训和管理全过程。

在待遇方面,我省将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同时,健全长效联动机制,在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健全校长和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校长绩效工资水平,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

此外,还要合理设置乡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落实职称评聘结合政策,确保乡村学校教师职称即评即聘。

让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为了一切孩子,要让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上学读书。

根据《意见》,对于随迁子女就学,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简化证明要求。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

确保适龄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同时,通过保障就近入学、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辍学。针对农村残疾儿童实际,做到“一人一案”,切实保障农村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