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車輛達到報廢標準,車輛信息已錄入機動車查緝布控系統,請車輛所有人儘快到麥積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車管所辦理報廢手續,對達到報廢標準上路行駛的將按照《道路交通法》第一百條第一、第二款,《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做出罰款2000元、並處吊銷駕駛證的處罰,對車輛進行強制報廢。在報廢前停止辦理該車輛所有人的一切車駕管業務。
「曝光」麥積區截止5月2日重型掛車未報廢明細
麥積公安交警
下列車輛達到報廢標準,車輛信息已錄入機動車查緝布控系統,請車輛所有人儘快到麥積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車管所辦理報廢手續,對達到報廢標準上路行駛的將按照《道路交通法》第一百條第一、第二款,《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做出罰款2000元、並處吊銷駕駛證的處罰,對車輛進行強制報廢。在報廢前停止辦理該車輛所有人的一切車駕管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