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拆迁:一只鸡最多补贴5元!
近日,有网友贴出一张珠海市斗门镇政府的限期关闭或搬迁通知书,引起大众讨论。
文件显示,根据《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通知》(珠斗府办【2012】37号)文件规定,你(单位)养殖场所在地属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经斗门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请你养殖场在收到通知书起10日内自行关闭养殖场、搬迁畜禽和拆除栏舍。逾期不搬迁畜禽和拆除栏舍,镇政府将依规定强行搬迁和拆除。
截止时间
该文件于2018年5月31日发布,即斗门禁养区内所有养殖场要在6月9日前进行关闭养殖场、搬迁畜禽和拆除栏舍的工作。
赔偿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显示,根据《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珠府[2015]43号文),家禽养殖场搬迁补偿标准为:
禽类体重0.5市斤以下(不含0.5市斤):1元/只;
禽类体重0.5-1.5市斤以下(不含1.5市斤):2元/只;
禽类体重1.5市斤以上(含1.5市斤):5元/只;
栏舍补贴:300元/平方米。
看到这则消息,我个人认为有众多不合理。
1,补偿鸡价格问题
城市区域扩大,环保要求高,拆迁禁养,情有可见,但不要亏了辛苦的养鸡人。
2,拆迁安置问题
部分养鸡人养了多年鸡,年纪偏大,除养鸡经验外,无其它特长,很难再另谋职业,轻松融入社会之中,安置再就业问题难。
拆迁禁养,等于断了拆迁人的财路。
政府能否牵线给予合理安置。
同样是拆迁,房子拆迁富了拆二代,为什么鸡场拆迁,却穷了养鸡人呢?
做为养鸡人,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