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過眼神~~~
你不是對的人~~~
5月14日下午18時許
歷城的蜀黍在洪樓南路巡邏
一輛車牌號為魯AU6W37的麵包車
和蜀黍擦肩而過
蜀黍的火眼金睛看出車輛涉嫌超員
果然,經檢查,車內乘員人數實測數為10人,而麵包車核定載客人數僅為8人,超員達20%以上。
駕駛人黃某因超員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條的規定,蜀黍依法作出了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加上其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條第一款的規定,罰款50元記1分。
天氣轉暖,工地開工
農民工進城務工人員增多
乘坐超員麵包車
易造成群死群傷事故
請將安全放在第一位
自覺杜絕乘坐超員車
也希望老師er們積極舉報
將這一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