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同志全票当选鸡东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李小龙同志全票当选鸡东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11月27日,在鸡东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李小龙同志全票当选为鸡东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颁发了任命证书。

李小龙同志全票当选鸡东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10月 30 日,省委组织部决定,提名原鸡西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李小龙同志为鸡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选人。11月12日,李小龙同志到鸡东赴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李小龙同志任鸡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检察长。

李小龙同志全票当选鸡东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会上,李小龙同志做了供职发言,并向宪法宣誓。李小龙同志在供职发言中表示要加倍珍惜组织的厚爱和重托,绝不辜负全县人民的信任和期望,忠诚职守,再接再厉,攻坚克难,为实现鸡东检察事业的发展,为推动鸡东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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