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市本级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东政办字〔2020〕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东营市市本级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营市市本级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合理配置和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要求,制定东营市市本级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安排

(一)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2020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850.7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结构。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3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00公顷,住宅用地15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7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公顷,特殊用地6.7公顷。

二、空间布局

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主要涵盖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东营开发区、东营港开发区、黄三角农高区。供应计划中,工矿仓储用地主要集中在各开发区(园区),商服和住宅用地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一主、一副、一次三组团”、河口区城区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区域。

三、实施保障

要科学把握供地布局和时序,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密切跟踪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解决计划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有序实施。计划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的,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调整公布。探索推行“标准地”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落实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提高用地审批效能。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禁止、限制供地目录,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

附件:东营市市本级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市本级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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