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從全球戰疫看中西方“自由、人權、民主”觀差異

中國戰疫在比較短的時間即取得階段性勝利,但卻遭到一些西方媒體和政客的指責,其編造的理由往往是以所謂“中國以專制、集權的方式侵犯自由和人權”。反過來,在國外疫情越來越嚴重的時候,我們也不能理解,一些西方民眾還是不戴口罩,還要去集會,甚至還要走向街頭抗議,打著的旗號往往也是“自由、人權、民主”。為什麼會出現如此互相不能理解的情況?不能排除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經濟利益較量、制度與意識形態對立的因素,也不能排除西方國家長期抱有偏見,利用疫情大打政治牌、“甩鍋”中國、散播種族主義觀念的原因。除此之外,還有對“自由、人權、民主”的中西方理解差異的問題。

全球戰疫無疑為我們比較中西方社會的“自由、人權、民主”觀提供了富有說服力的論據材料。比較不是目的,目的是要回答在今天的中國和世界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應該構建什麼樣的自由觀、人權觀、民主觀。現結合疫情,分別提出與這三個範疇相關的幾個問題,談自己的理解。


疫情之下談自由:要求戴口罩是侵犯自由嗎?

長期以來,有一種相對普遍的觀念,認為中國和西方確實是文化不同,西方文化的第一準則就是自由,西方人自由慣了;而中國沒有自由的傳統。正是因為中國缺少自由文化、不講個體自由,所以在這次疫情中才能採取“封城”“戴口罩”“隔離”等措施,並迅速取得防控疫情的階段性勝利;而西方的自由文化、大講個體自由才導致了其應對疫情的措施無法正常實施。在此次疫情之下,我們應該好好思考下自由的話題,改變一些模糊的甚至錯誤的想法。

第一個問題:自由值不值得如此大講特講,如此受到推崇?

在西方,答案是毋庸置疑的。西方民眾對自由的推崇可能在我們很多人看來都是無法接受的,自由似乎已經成了一種信仰,成了一種終極價值。有些人可以說是已經深陷自由的原教旨主義中了,以至於可以不要健康和生命也得要自由。從他們參加集會、參加遊行示威、拒絕戴口罩、反對社交距離等行為上都可以看出來。

這裡確實有中西文化在對待自由方面的不同,在中國很少有人把自由放到如此重要的地位去談。但我們不能說中國人不講自由,也不能認為一講自由就是自由主義。馬克思主義最終追求的就是大多數人的自由而全面的發展,自由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構成部分。有自由主義的自由,也有馬克思主義的自由;有個人主義的自由,也有集體主義的自由。

關鍵不在於是否應該談自由,而在於應該怎麼談自由。我們不能看到西方媒體以自由和人權來批判中國,就反感談自由,看到西方民眾自由觀的問題和缺陷,就批判西方自由的虛偽性和欺騙性。我們不能放棄自由這一價值理念本身,應該思考何謂真正的自由、如何追求自由這樣的問題,讓自由理論獲得更多人的認同,才能有助於推進人的自由而全面的發展。

第二個問題:自由僅僅是個人的權利,還是應該包含責任和義務?

西方民眾所講的自由實際上主要是指自由權,是個人自由的權利。自由之所以深入人心,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它被當成屬於每個人的、不被侵犯的純粹的權利。而主張自由最主要的針對對象就是政府權力,其最積極的價值就在於能夠遏制政府權力對個人的侵犯和干涉。在人類社會歷史上,這種追求對於最終戰勝君主制、特權制,對於保障個體權利不被隨意剝奪,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在今天應該給予充分肯定。

但是,對個人自由權利的過度強調,也會帶來一定的問題。一方面,不利於社會的集體動員,不利於社會整體力量的發揮。在新冠疫情中,民眾會以妨礙個人自由權利的名義,導致抗疫舉措大打折扣,難以落地。另一方面,也可能導致一些人對他人、對社會不負責任,從心底裡排斥一切規範規則。自由因此會成為個人任性與隨意的正當性外衣。一些人口中所謂的自由,就是不論何時何地,他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任何人都不能制止他們,任何事都不能成為侵犯他們自由的理由,包括新冠病毒。

在中國講自由,不會只講到個人的權利,一定會同時講到責任和義務。人之為人,為社會人,為各種各樣的社會關係中的人,必須面對家庭、集體、國家、社會,必須遵守法律、道德、責任、義務甚至傳統觀念,所謂對自己負責,也要對他人負責。在中國,這句話被廣泛認同:只談個體權利、不講或少講對他人和社會責任的自由,是不可能被認可的自由。

第三個問題:自由是天然存在的,還是要靠後天積極爭取?

如果把自由理解為一項權利的話,它應該是天然存在的,至少會被理解為是現代國家在人出生的時候所賦予的,正所謂“人生而自由”。但問題在於,人從出生起就不自由,因為來到這個世界上就是被動的,不是你自由選擇的。自由不是本來就存在的東西,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餡餅。如果認為自由生來就是屬於我們的,是不能被別人拿走的餡餅,就必然會把自由理解為消極自由,即免於被剝奪的自由,談論自由主要的任務就是避免它被侵犯、被剝奪。在應對疫情中,最多能夠認可,為了抗疫可以暫時犧牲自己的自由,暫時讓渡一部分自由。

我們可能也比較容易接受這種觀點,也認為為了今後的自由而暫時犧牲當前的自由。其實,這還是假定我們曾經擁有自由,自由是先天的存在,是實體性的存在。其實,從來就沒有一些人所設想的那種完全意義的、脫離現實的、抽象的先天自由。自由實際上是一種行動,人類一直是在不自由因素中爭取自由,是在必然性的各種關係中爭取自由。自由只會因“不自由”的存在才有意義,才不是抽象的。我們在每一個時刻都在爭取自由,都在對抗讓我們不自由的因素,而新冠病毒只不過是具有更大影響力的“不自由因素”。就此理解,抗疫採取的舉措不是要暫時犧牲自由,而是我們一直在進行的爭取自由的努力的體現。也只有如此理解,我們才能認識到,配合隔離是積極自由的表徵,反對隔離其實只是一種消極自由。

第四個問題:如何處理好個人自由與他人自由、社會自由的關係?

在這次疫情中,有願意戴口罩的社會成員的自由和不願意戴口罩的社會成員的自由的衝突。在平時狀態下,戴不戴口罩是每個人的自由,愛戴不戴,互不影響,互不干涉,很容易處理。但在病毒傳播的社會背景下就並非如此。如果你不戴口罩,可能會侵犯到其他人的自由,甚至整個社會之人的自由,這個時候一個人還享有不戴口罩的自由嗎?就此而言,自由的限度在於,不能侵犯他人的自由,如果需要他人承擔後果和損失,那這種自由就不再是被認可的、真正的自由。

自由絕對不是賦予每個人自由權利的事情,不是人的權利不被侵犯那麼簡單的事情。馬克思有一句很精彩的話:“如果我們的自由歷史只能到森林中去找,那麼我們的自由歷史和野豬的自由歷史又有什麼區別呢?”自由必須在與他人的自由、與社會的自由發生關係時才有意義,一個人的自由因此必須考慮到其他人的自由、社會的自由,這樣我們談論的才是人的自由,才不是“森林中野豬的自由”。西方自由論並沒有處理好這個關係,歸根結底是因為它過度地強調了個體自由的優先性。在中國,倒是不存在這個問題,因為我們實際上有社會自由的考量,考慮到如何更好地保護更多人的個人自由,不容許一個人或少數人的自由帶來對社會自由的損害,當然我們需要強調的是避免個體的自由在社會集體的名義下受到侵害。

事實證明,對個人自由的過度強調往往通向極端的、狹隘的利己主義,導致一些人把他人、把社會、把政府當成個體自由實現的障礙。個人與他人、與集體、與社會是會出現矛盾的,但這並不是說擺脫他人、擺脫社會就能獲得個人自由,個人自由的實現還是要在社會中實現、在正確處理與他人的關係中實現。

最後一個小問題:自由僅僅是哲學的、涉及價值觀念的範疇嗎?

我們會發現,過度地強調個體自由,還會導致自由與科學對立起來。對付新冠病毒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避免接觸、保持社交距離、戴口罩,就是“待在家裡悶死病毒”,這是科學,但有些人卻認為封城、隔離等措施是對自由的侵犯。實際上,封城、隔離與自由有關聯,但關聯不大,與科學倒是關係更密切。違背科學講自由,只能是反智的自由。戴口罩這個問題,需要爭論的不是自由價值是否被侵犯,應該爭論的是是否尊重科學。我們不能僅僅把自由當成哲學價值觀,不能只信自由的哲學,不信自由的科學。在這一點上中國民眾值得點贊,我們相信科學措施,尊重院士、科學家、專業人士的建議,做到了科學地追求自由。


疫情之下談人權:“權”更重要還是“人”更重要?

自由和人權經常放在一起說,在武漢剛開始封城的時候,西方媒體往往提的就是這種舉措侵犯自由和人權。在西方國家疫情沒有暴發的時候,這種說法似乎顯得義正辭嚴,一下子站在了道義的制高點。但當西方遭遇疫情的時候,尷尬的事情就發生了,被他們認為是侵犯人權的事,他們全都做了。有網友編了一句話:封城,人權沒了;不封城,人全沒了。這句話實際上是對西方把封城、隔離這些正常的抗疫措施當成侵犯人權的嘲弄。不過也容易產生誤解,好像封城真的就是不要人權了。我們應該強調,隔離恰恰是保護人權的切實舉措,它不是與人權對立的措施。

第一個問題:人權屬於國家內部議題還是屬於跨國議題?

長期以來,西方國家講人權都不是隻在國內講,不是隻針對本國民眾講,其人權一直被賦予了“國際範兒”,是超越國家的。美國一直自詡為“人權衛士”,強調“人權大於主權”,動不動就對別國人權狀況指指點點。甚至有些美國民眾也相信美國有義務並且有能力維護別的國家的人權。關於中國應對疫情措施的反人權言論,只不過是這種套路的延續。事實證明,超國家的人權,必然會淪為政治的工具,成為不分青紅皂白地攻擊別的國家的政治牌。

中國談論人權問題,並沒有將其當成國際議題,反而強調人權事業必須按照各國國情和人民需求加以推進。但面對美國長期以來對中國人權狀況的指手畫腳、說三道四,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也發表了《2019年美國侵犯人權報告》,對美國侵犯人權的實況進行了揭露。這說明一點:沒有一個國家在人權保障上是至善至美的、無懈可擊的,用更大的精力解決本國的人權問題才是正道,總是替別的國家人權狀況操心,不僅對其他國家人權事業發展無濟於事,對本國的人權事業發展也毫無裨益。以合作促發展,以發展促人權,而不是通過打人權牌實現自己的政治意圖,才是正道。

第二個問題:“權”更重要還是“人”更重要?

乍一看,這似乎不是個問題,道理太簡單了,當然人更重要,沒有人,哪有人權?沒有人,講人權有什麼用?但仔細琢磨一下就會發現,西方講“人權”,其實更重視的是“權”而不是“人”,更重視的是賦予每個人權利,卻並不重視或不在乎到底有多少人實際上能夠享有這個權利。人和權的關係處理不好,會出現要麼為救人就得犧牲權利,要麼追求權利就救不了人的思維難題。

不講人而講人權,忽視以人的存在為前提的人權,會讓一些政府在保障權利的名義下,為不能救更多的人而脫責,會讓民眾把一些人的死亡看得沒有那麼重要。這就是為什麼英國的群體免疫政策提出來後,可能在本國產生的質疑還沒有在中國產生的質疑大的原因。西方民眾還在應該把救人看作第一位還是應該把保障權利或人權看作第一位之間猶豫,他們很多時候更看重的還是政府要保障權利,主要是自由權利。這種看重權利而不看重現實的人的人權觀,也會造成一種嚴重的後果:把本該由國家、政府承擔的責任放在個人身上,由個人來承擔風險。

對比來看,中國是明確先講人再講權的,而且我們認為,沒有人空講權,是沒有意義的。“人”更實在,“人權”略顯抽象。疫情發生的時候,人就是人權,我們會努力保證人活著,不管什麼人,老人、年輕人都會盡最大的力量去救,這個救治的過程本身就是捍衛人權的過程。中國政府也因此承擔了更多的責任,它不只保障權利,還要拯救人,不僅提供個人自由權利的保障,還要從根本上解決那些無法獲得權利的現實個人的生產和生活難題,包括健康和生命難題。

第三個問題:在人權中,自由權和生命權哪個更重要?

西方國家的人權理論,不僅製造了人和權的區分,還給不同的人權進行了排序,那就是把自由權、隱私權看得更高,把生命權和健康權忽略或貶低。實際上,在應對新冠疫情中,對政府來說,給所有人以自由的權利,更容易實現,但讓儘可能多的人擁有健康權和生命權,卻並不容易實現。在疫情中,政府必須把讓人活下來作為人權的重點,要解決讓大多數人活下來的問題,要去克服這個難題,而不是狹隘地把自由權看成唯一人權,為自己解決不了健康權和生命權找藉口。

疫情面前,沒有什麼比挽救生命更重要。健康權和生命權是最基本的人權,中國是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的。這與中國一直強調的堅持生存權和發展權是首要的基本人權一致。在疫情期間,健康權、生命權就是最實實在在的人權,也是最大的人權。不能被別人帶到溝裡去,認為中國的抗疫措施是對人權的背叛,而應該認為這恰恰是捍衛人權本身的有效行動。如果我們認為健康權和生命權也是人權,而且是第一位的人權,那麼也就能夠理解隔離並不是對人權的侵犯,反而是對人權的保障。

第四個問題:究竟應該如何理解人權中的“人”?

中西方關於自由和人權的理解差異,最終還是體現在對“人”的理解差異上。在西方的觀念中,人首先是個人,作為個體存在。這是一個無需多想、自然而然、亙古不變的道理。西方的人權觀、自由觀甚至民主觀、法治觀都是建立在對這個“天生個人”的設定的基礎上。我們當然不能否定個人的存在,而且現代社會必須建立在對個人、對個體權利的保障的基礎上。

但我們不能天然地設想人自然就是獨立的、自由的,這樣做只會把個人從日常的現實生活中抽離出來,從而陷入抽象的個人論之中。實際上,只有在藝術化的作品中,我們才會看到像魯濱遜似的孤立的個人——那個獨立的、孤立的因而也是抽象的主體,而在現實生活中根本不存在這樣的人。在中國人的觀念中,人是個人,但卻是在關係中的個人,在共同體中的個人。人的自由、人權,不是通過保障個體權利就能實現的,一定要在理順關係中,在真正的共同體中才能實現。我們講人權,講自由,一定不能忘記講社會關係,講共同體,講國家,講民族,講集體。個人是社會中的人,只有在社會中才可能打造出自由的個人,才能實現具體的人權。



疫情之下談民主:講集中就不民主了嗎?

西方社會對中國長期以來存在偏見,認為中國不是自由民主國家。在疫情剛剛發生的時候,一些西方媒體武斷地得出結論,認為武漢封城是專制中國又在侵犯自由和人權。實際上,中國與西方國家絕不是專制與民主的區別,只是民主政治發展道路的不同;根本不存在專制和民主之分,而只是不同的民主觀的差異。

第一個問題:民主只有一種還是有多種?

西方社會的普遍共識是,只有一種,那就是西方式民主或歐美式民主(儘管這些國家本身也不同,但基本上都互相承認民主國家地位)。西方國家就像是申請到了民主的專利,認定自己是民主的化身,其他國家就這樣分分鐘被開除“民主籍”,像中國這樣的國家更是天然地被認為是非民主國家。他們不能認同中國的抗疫成功,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能接受中國的制度與西方制度平起平坐,他們需要為自己的包括民主制度在內的所有制度進行辯護。說句比較狠的話,對他們來說,病毒事小,中國事大,承認中國製度,承認中國,比新冠病毒本身還要可怕。

正所謂君子和而不同,天下美美與共。民主不是王子手裡的高跟鞋,只有灰姑娘可以穿。我們普遍不會認為民主“只此一家別無分店”,不會認為民主是千篇一律的,可以歸於一尊的,不會說有一種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民主國家評判標準。我們也不認為自己的民主是最好的,是適用於其他所有國家的,其他國家應該走中國民主之路,而一直強調的是依據本國國情、經濟發展狀況、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等探索民主政治發展道路。我們也不會驕傲地認為自己的民主制度已經完善了、不需要再發展了,反而一直強調借鑑國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改革創新。我覺得,那些能夠認識到自己不足並不斷追求學習、改變的國家才會有更大的進步,反倒那些整天驕傲地自詡制度完美、並且優越於其他一切國家的國家,必然逐漸喪失從別國的實踐中學習進步的能力,最終在自我滿足中停止前進的步伐。在這個問題上,我們恐怕要向西方國家學習一種精神,那就是對本國民主制度及其未來發展的自信。

第二個問題:民主議程中的政治權力一定是惡的嗎?

西方社會普遍認為,講民主必須限制、約束政治權力,政府也被設定為是惡的,是必要的惡,成為不少人眼裡“噴著火的惡龍”。所以,批判權力、批判政府成為一種絕對的“政治正確”,而且只要是批判,不管批判是否正確,都是“有理”的。西方社會一貫支持有限政府、小政府,不管政府好不好,只管讓它小、讓它有限,讓它不干涉、不擴張。而國家力量一旦擴權,有強大的國家、強大的政府,就會被認為是不民主的。在西方社會應對新冠疫情時,有人看到的是政府權力在增強,一些遊行者就提出警惕法西斯主義的抬頭。權力永遠是壞的,從根上就壞了,它只會留一個好的皮囊,裡面的血肉實際上都是壞的,這就是阿甘本及眾多的哲學家、思想家已經先天設定的基本前提,這是權力本惡、永遠惡的先天設定。

這其實涉及如何看待政治權力的問題。追求民主不能設定權力必然是惡的,人類社會在進步,權力本身卻停滯不前,這怎麼可能?對權力有懷疑也得有信任,沒有必要的信任,就無法整合出強大的力量,在新冠疫情及類似這樣的事件出現的時候就難以應對。

中國式民主沒有超驗地設定權力的惡、永恆的惡,反而強調好政府,相信一定有好的政府,要努力打造好的政府。人們不是很關心政府是小政府還是大政府、是弱政府還是強政府、是有限政府還是無限政府,他們關心的是好的政府還是壞的政府,是如何成為一個好政府。我們相信權力會成為公權力,相信權力在監督和制約下能夠成為好的權力。所以在關鍵時刻能夠建立對權力的信任,也因此能夠在關鍵時刻依靠執政黨和政府團結起來,共同戰勝疫情。

第三個問題:民主是手段還是目標?

把民主看得過於重要,很有可能會帶來一種結果,那就是把民主看作目標,導致出現為了民主而民主的情況。在西方社會,我們會發現有這種傾向,形式上的民主很重要,只要程序民主了、形式民主了,不管結果如何,不管有沒有、能不能辦成事。

這種形式上的民主的價值在於確實能讓不同的人都發出聲音來,能實現各種意見的彼此交流。但問題是不以解決問題為目的的民主,也很容易走向民粹主義,走向“錢主”“資主”,誰有錢、誰有資本誰就能作真正主宰。而且,也無法解決效率低下的問題,還會導致沒有人為做出的錯誤決策負責,容易出現互相推諉、抹黑對手的狀況。

在中國,我們強調的是,民主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民主必須是管用的民主,我們追求的是讓民主來解決問題,注重民主的結果、成效。沒有人會否定民主的理念本身,人們質疑的不是民主的理念而是民主的具體實踐,民主的難題不在於讓人們接受這個理念,而在於如何落實到實踐中,如何讓民主服務於現實的政治生活、社會生活。不能陷入為了民主而民主的境地,將本來很有效的國家治理方式以不民主的名義一概予以拒斥,進行批判。

第四個問題:追求民主就一定要反對集中嗎?

講民主必須要反對專制。民主的對立面是專制,這並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在追求民主的過程中過度強調分權,把所有集中社會力量、進行社會動員的做法都看作是專制,都表示反對。我們也認為,民主的對立面是專制。但我們強調民主集中制,強調集中力量辦大事。

民主保障人民的意願都能夠得到反映,集中解決效率低下,解決可能會出現的大多數人沒有主見、沒有遠見而被誤導的問題。集中應該作為民主的一部分。如果我們講中國式民主,就得講民主、法治、領導力量、集中這幾個關鍵詞。事實勝於雄辯,防控新冠疫情,為“集中力量辦大事”做了很好的正名。再去懷疑或否定這一優勢,就難有理直氣壯的理由了。我們應該看到,總有一些事情需要集中力量。集中的力量歸根結底是團結與合作的力量。而且,一個國家不是想集中力量就能集中力量的。我們能夠做到集中力量,是有制度保障的。集中完全可以是按法律、按制度來集中。實際上,集中力量的內含之意就是以民主與法治的方式集中,任何為了集中而置民主與法治於不顧的做法都是與之相違背的。

我們把民主作為一種制度,講制度,就有好制度與壞制度之分,關鍵是應該堅持什麼樣的標準來評判制度的好壞。說一種制度好,不是看這種制度宣傳得好,包裝得好,也不是看它在其他國家運用得好、發展得好,而是要看它是否與這個國家的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合,是否能解決本國的實際問題,能帶來自己國家的進步。正所謂“不看廣告,看療效”。

(文章原載於《北京日報》理論週刊2020年6月1日第14版。)

「特稿」從全球戰疫看中西方“自由、人權、民主”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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