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名!專科可報!濉溪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昨天,濉溪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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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縣2020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公告

92名!專科可報!濉溪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根據我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於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我縣2020年上半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招聘崗位條件及要求,採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人數

濉溪縣2020年上半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2名,具體招聘崗位見《濉溪縣2020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簡章》(附件1)。

92名!專科可報!濉溪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92名!專科可報!濉溪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2名!專科可報!濉溪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及國家承認的學歷;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其他條件(見附件1)。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5週歲以下”為“1984年5月18日以後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八)濉溪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公開招聘工作包括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資格複審、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筆試、面試等時間安排將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和時間:報名採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網址為
http://sx.pzhl.net/index.php。報名時間為:2020年5月18日上午8:30至2020年5月22日下午17:00。

報考人員在網上閱知並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按要求如實、正確填寫《濉溪縣2020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並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崗位的要求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相應環節資格等處理。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理。招聘期間,須提供有效通訊方式,並確保聯絡暢通,否則責任和後果自負。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並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報名和參加考試。

2、資格審查和確認: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負責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確認。報考人員於報名後至2020年5月23日16:30前登錄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
http://sx.pzhl.net/index.php)查詢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初審。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尚未初審或未通過初審的,在2020年5月24日16:30之前可以修改信息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於2020年5月25日16:30之前,在網上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同意繼續執行事業單位錄用人員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函》(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45元標準繳納筆試考務費,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報考崗位確認截止後,報考確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一般應不小於3:1的競爭比例,達不到競爭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及減少的崗位, 於2020年5月26日在濉溪縣政府網(www.sxx.gov.cn)發佈(以下招聘信息均在此網站公佈)。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已繳費人員,可於2020年5月26日12:00-16:30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未改報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將不予參加筆試,考務費退還本人。

報考人員在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自行下載並打印准考證。准考證打印時間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

(二)筆試

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寫作;

2、筆試時間: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

3、筆試成績:筆試滿分為100分。

考試地點:見准考證。

4、加分政策:屬經安徽省統一組織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的“服務基層項目”安徽籍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攜帶相關證書到濉溪縣人社局四樓人事考試中心辦理申報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複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製、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服務期須滿兩年或以上)。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縣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筆試成績增加2分。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上述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加分)。筆試成績在縣政府網站公佈。

(三)資格複審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202030崗按招聘人數與考生數1:2的比例,其他崗位按招聘人數與考生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複審考生名單; 資格複審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同崗位進入資格複審名單的最後一名考生筆試成績有2人及以上相同的,則一併進入資格複審程序。

進入資格複審程序的考生名單及資格複審的時間和地點在上述網站公佈。

資格複審由縣招聘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資格複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筆試准考證、報名資格審查表(在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並打印)、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

1、2020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畢業證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加蓋學校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0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需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0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至2020年8月31日仍未提供報考崗位要求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的,取消聘用資格。

2、報名時,屬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其他類型在職人員報考,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資格複審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資格複審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因資格複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面試人選空缺的,按同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遞補一次後仍出現空缺名額,不再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在上述網站公佈。

(四)面試

資格複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名單及面試時間和地點在上述網站另行公佈。面試人選在領取面試通知單的同時,按每人80元繳納面試費用。

1、面試方式

面試採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每名考生面試時間為15分鐘。主要考察考生的素質能力以及適應崗位所需的能力。

面試設立若干考官組,每組考官不少於7人,全部從外地聘請。參加面試的順序以當日現場抽籤順序確定。

2、面試成績評定

面試滿分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評定並書面向考生本人宣佈。

實際面試人選少於或等於招聘崗位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或當天同一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選的面試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3、筆試、面試工作結束後,按照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6:4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同崗位合成總成績最後一名並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以筆試客觀題分值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以後體檢考察環節遞補如有總成績並列的,仍按上述辦法遞補。擬參加體檢人選名單,在上述網站公佈。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按先體檢後考察的順序進行。

體檢工作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組織實施。縣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後,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並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費用自理。因身體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體檢及遞補體檢結果在上述網站公佈。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人選,考察人選名單在上述網站公佈。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其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成立考察組,實行考察工作組負責制。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採取多種形式,全面瞭解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並形成考察材料。如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不真實,或本人不適合招聘崗位工作要求的,則取消其聘用資格。根據《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對考察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遞補考察人選名單在上述網站公佈。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上述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七)聘用

1、公示結果無異議或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公示如有異議,經查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予聘用,其對應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2、鎮財政所崗位分別在縣紀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組監督下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自主選擇崗位。不按時參加選崗,視作自動放棄。

3、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試用期不超過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經聘用,除按規定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須在本單位服務期滿五年,方可流動。

五、招聘工作要求與紀律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要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嚴格執行政策,規範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在招聘工作中,凡與本人有親屬關係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按規定進行迴避。對在招聘工作中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次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複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託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本公告由濉溪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0561-6079905(濉溪縣人事考試中心)

監督舉報電話:0561- 6080851 (濉溪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濉溪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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