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區依法取締城區內非法載客三輪車

保定市清苑區依法取締城區內非法載客三輪車

保定市清苑區人民政府

關於依法取締城區內非法載客三輪車的通告

非法載客三輪車嚴重影響城市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經營秩序,嚴重威脅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國務院第370號令)、《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區政府決定依法取締城區內非法載客三輪車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取締對象:非法載客的機動、電動三輪車、四輪電動車等車輛。

二、取締範圍:城區和平大街以北、團結路以西、發展街以南、振興路以東範圍內所有道路(含以上道路)。

三、取締範圍內禁止上述車輛從事非法載客行為,對不遵守本通告仍在城區內從事非法載客的,由執法部門依法査扣取締;對不服從管理、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通告自2020年5月8日起實施。

保定市清苑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日

來源:平安清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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