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世界少數國家可以製造核武器,其它國家不可以製作?


為什麼世界少數國家可以製造核武器,其它國家不可以製作?


為什麼世界少數國家可以製造核武器,其它國家不可以製作?


核武器誕生於二戰時期,其本身就是戰爭催生出來的恐怖大殺器。首次使用就迫使日本投降,強大殺傷力以及延續的核汙染、核輻射讓人談及色變。自1945年美國爆炸第一顆原子彈以來,世界主要國家在核武器領域的激烈競爭就一直沒有停止過。目前,世界核武國家有三種,第一是國際公認的核武國家(美俄英法中);第二是擁有核武、但不被國際社會承認的國家(以色列、印度、巴基斯坦);第三是積極謀求擁有核武的國家,主要有朝鮮和伊朗,其中朝鮮目前已經多次試驗核武器,並遭到全球各國反對。說起美國的核武器,1941年10月9日,美國就提出研製原子彈的決定。此後美國在英國以及加拿大科學家的協作幫助下,於1945年7月16日成功研發原子彈。1945年8月6日和9日,美國在日本廣島和長崎分別投下了兩顆原子彈。原子彈在日本造成的毀滅性使蘇聯充分見識到了原子彈的威力。1945年8月20日,蘇聯也開始了自己的核武發展,並於1949年8月29日爆炸成功。英國本來在1939年底就啟動了代號為“合金管計劃”的原子彈工程,後來擱置了,將自己“合金管計劃”的研究成果悉數送給了美國。本來以為戰後美國會幫自己造,但是美國後來卻不願分享核武技術,所以英國再次啟動了核計劃,並於1952年爆炸了首顆原子彈,成為了世界第三個核武國家。到了1960年和1964年,法國和中國也先後成功地試驗了自己的原子彈,美蘇極為擔心將會有更多的國家擁有核武器。美國於1965年8月向日內瓦18國裁軍委員會提出一項防止核武器擴散條約草案。同年9月,蘇聯也向聯大提出一項條約草案。1966年秋天,蘇美兩國開始秘密談判並於1967年8月24日向18國裁軍委員會提出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聯合草案,1968年3月11日美蘇又提出聯合修正案。1968年6月12日,聯大核準該條約草案。1970年3月5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正式生效。該條約的宗旨是防止核擴散,推動核裁軍和促進和平利用核能的國際合作。該條約有11條規定,主要內容是:核國家保證不直接或間接地把核武器轉讓給非核國家,不援助非核國家制造核武器;非核國家保證不製造核武器,不直接或間接地接受其他國家的核武器轉讓,不尋求或接受制造核武器的援助,也不向別國提供這種援助;停止核軍備競賽,推動核裁軍;把和平核設施置於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國際保障之下,並在和平使用核能方面提供技術合作。根據有關規定,條約有效期25年,其間每5年舉行一次審議會議,審議條約的執行情況。


為什麼世界少數國家可以製造核武器,其它國家不可以製作?


為什麼世界少數國家可以製造核武器,其它國家不可以製作?


為什麼世界少數國家可以製造核武器,其它國家不可以製作?


中國於1991年12月29日決定加入該公約,1992年3月9日遞交加入書,同時對中國生效。1992年1月27日,法國決定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8月3日正式把參加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批准文件遞交美、英、俄3個簽字國。1974年5月18日,印度就進行了12噸級別的核武地下測試,到了1998年,印度和巴基斯坦又相繼進行了多次核試驗,強行擠進入了核武俱樂部。以色列的核武發展相對神秘,專家猜測最遲是上世紀70年代末期開始裝備的。至今未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主要國家有: 印度、巴基斯坦、朝鮮。簽署但未正式批准的主要國家有:美國、中國、埃及、伊朗、以色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