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全!佛山34項就業創業政策彙總

就業創業政策行政審批業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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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最全!佛山34項就業創業政策彙總

創業類

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補貼對象

初創企業(所有股東均為法人的股東除外)

補貼條件初創企業(所有股東均為法人的股東除外)吸納就業,按其就業人數(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且申請補貼時仍在本企業就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除外)給予補貼。備註:1.初創企業是指登記註冊3年內的小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2.符合條件企業只能享受一次創業帶動就業補貼;3.分公司不可申請;4.同一法人名下有多家初創企業的,只有一家可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相同登記註冊地址的不同初創企業,帶動相關人員就業的,只有一家企業可申請。

補貼標準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按每人3000元給予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創業擔保貸款

服務對象在佛山市具有失業保險參保記錄的個人和小微企業。1.個人借款人(1)登記失業人員(2)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3)復員轉業退役軍人(4)高校畢業生、職業院校畢業生、技工院校畢業生(5)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6)建檔立卡貧困人口(7)農民(8)返鄉創業農民工(9)網絡商戶(10)刑滿釋放人員(11)除上述十類重點扶持對象人員之外的其他非重點人員,自主創業資金不足而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也可以扶持,但除滿足下述貸款條件外,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所創辦的企業主體登記註冊時間須在3年內。(12)個人合夥經營或創辦企業,適用於“捆綁性”貸款,“捆綁性”貸款,指符合貸款條件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員,通過合作方式合夥經營同一個投資項目或創辦同一個企業,共同申請的創業擔保貸款。2.小微企業借款人

貸款條件1.個人借款人要達到以下條件:(1)適齡,提交貸款申請時,女性不超過55週歲、男性不超過60週歲,且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未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2)有項目,即有具體可行合法合理的經營項目;(3)有經濟組織,即有已在佛山市行政區域內辦理失業保險參保記錄和法定登記註冊手續的經濟組織,包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類型;(4)無其他一般經營貸款,即在提交貸款申請時,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包括裝修貸款、車位貸款、建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等特殊貸款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一般經營貸款;(5)徵信記錄良好。2.擔保基金擔保貸款的小微企業借款人應達到以下條件:(1)在佛山市行政區域內登記註冊,並有辦理失業保險參保記錄的;(2)當年(提出申請之日前12個月內)新招用重點扶持對象十類人員應符合以下要求,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由人社部門負責核驗):1)十類重點人員應有人數≥20%×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以參保職工人數為準),不超過100(含)人的企業適用;2)十類重點人員應有人數≥20%×100+10%×(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00)(以參保職工人數為準),超過100人的企業適用;(3)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

貸款額度(一)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最大額度30萬元;(二)個人“捆綁性”貸款,個人最大額度30萬元且總和不超過300萬元;(三)小微企業貸款,最大額度不超過500萬元。

貸款期限

每次貸款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貸款利率按同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以下簡稱“LPR”,合同簽訂之日)上浮不超過3個百分點即300BP(即貸款利率不超過LPR+3%)。

創業孵化補貼

補貼對象

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

補貼條件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並簽訂創業帶動就業服務協議的創業孵化基地,為創業者提供1年以上期限創業孵化服務,按實際孵化成功(在本省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註冊登錄手續)戶數給予創業孵化補貼。備註:1.創業帶動就業協議內容包括:孵化基地軟硬件標準、提供服務項目、責任義務、支持配合人社部門創業就業工作等內容;2.創業孵化服務主要包括:創業指導、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以及相關後續跟蹤服務等;3.孵化成功標準:創業孵化服務期間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完成其他法定註冊登記手續;4.孵化時限不超過3年;5.分公司不可作為孵化主體申請。

補貼標準

每戶3000元。

創業培訓補貼

補貼對象

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創業培訓定點機構。

補貼條件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認定的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對具有創業要求和培訓願望並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城鄉各類勞動者(含畢業學年的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進行免費創業培訓並考核合格後,可享受創業培訓補貼。

補貼標準創業培訓補貼(各類勞動者)資金按2000元/人,在校學生創業培訓補貼按1000/人。

一次性創業資助

補貼對象1.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2.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3.軍轉幹部、復退軍人;4.在本市登記失業並在有效期內的失業人員;5.就業困難人員;6.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7.返鄉創業人員,即離開戶籍所在地市外出求學、務工後返回原戶籍地所轄鄉鎮創業的勞動者(以營業執照所載地址為準);8.創辦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的人員。

補貼條件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以上人員成功創辦初創企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同時申請資助時未被列入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經營異常名錄”或註銷。

備註:1.符合條件人員和公司只能享受一次資助;2.分公司不可申請;3.初創企業是指登記註冊3年內的小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

補貼標準

10000元。

租金補貼

補貼對象1.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2.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3.軍轉幹部、復退軍人;4.在本市登記失業並在有效期內的失業人員;5.就業困難人員;6.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7.返鄉創業人員,即離開戶籍所在地市外出求學、務工後返回原戶籍地所轄鄉鎮創業的勞動者(以營業執照所載地址為準);8.創辦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的人員。

補貼條件以上人員創辦初創企業並租用經營場地,可申請租金補貼。備註:1.初創企業是指登記註冊3年內的小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2.符合條件人員只能享受一次租金補貼;3.分公司不可申請;4.該補貼只能分年申請,不可一次性申請往年補貼。

補貼標準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實際累計繳納租金的金額進行補貼,每年最高補貼6000元,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

扶貧類

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補助

補貼對象用人單位。

補貼條件用人單位每吸收一名本省或對口幫扶地區(包括東西部扶貧和對口支援地區、“三區三州”深度貧困地區)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連續就業6個月以上(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連續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且簽訂勞動合同時為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可申請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補助。

補貼標準每人5000元。

高校畢業生類

到基層就業補貼

補貼對象

應屆高校畢業生和畢業兩年內高校畢業生。

補貼條件

應屆高校畢業生和畢業兩年內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等就業,或到鄉鎮(街道)、村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含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服務基層項目,機關事業單位編內人員除外),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可申請到基層就業補貼。

補貼標準

3000元/人。

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崗位補貼

補貼對象

畢業5年的高校畢業生。

補貼條件

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到鄉鎮(街道)、村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或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服務基層項目(機關事業單位編內人員除外),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可申請崗位補貼。

備註:

1.勞務派遣單位招用的勞務派遣員工不享受崗位補貼;

2.同一勞動者,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崗位補貼、一般性崗位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不得同時享受;

3.不屬於機關事業單位編內人員。

補貼標準和期限

(一)補貼標準:每人每月500元;

(二)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見習留用補貼

補貼對象

區級或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見習基地(單位)。

補貼條件

見習基地(單位)在見習期滿後留用見習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給予就業見習單位留用補貼。

補貼標準

3000元/人。

特殊情況: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用人單位剩餘期限見習補貼,相關人員穩定就業並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可再給予用人單位見習留用補貼。此情況受理(首次受理)截止期限為2020年12月31日。

就業見習補貼

補貼對象

區級或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就業見習基地(單位)。

補貼條件

離校未就業(畢業兩年內)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參加由區級或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就業見習基地(單位)安排的見習活動。

備註:可受就業見習人員委託,同時代為申請就業見習生活費補貼。

補貼標準和期限

(一)補貼標準:每月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標準給予補貼,補貼資金由見習單位和政府共同承擔,其中政府按最低工資標準的50%承擔。

(二)補貼期限:見習期限一般為3-12月,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三)特殊情況: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用人單位剩餘期限見習補貼,相關人員穩定就業並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可再給予用人單位見習留用補貼。此情況受理(首次受理)截止期限為2020年12月31日。

就業見習基地認定

認定對象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認定條件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申請設立就業見習基地:

1.合法經營,制度健全,管理規範的企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

2.能夠持續提供一定數量的見習崗位,委派專人負責見習人員工作指導;

3.為見習人員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補助,並辦理人身意外傷害險;

4.見習崗位應符合青年實踐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識、技術、技能含量和業務內容;

5.具備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措施和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相關補貼和期限

(一)補貼:符合條件的對象可享受就業見習補貼、就業見習生活費補貼、見習留用補貼。

(二)見習期限:見習期限一般為3-12個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

(三)認定期限:經認定的就業見習基地以審核通過月份起算,有效期限為三年,期滿後需重新辦理認定手續。

就業見習生活費補貼

補貼對象

就業見習人員。

補貼條件

參加就業見習人員屬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低保對象或殘疾人的,按就業見習期給予生活費補貼。

備註:可委託用人單位代為申請。

補貼標準和期限

(一)補貼標準:按每月500元給予生活費補貼。

(二)補貼期限:見習期限一般為3-12月,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求職創業補貼

補貼對象

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就讀,於畢業年度(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內符合條件的學生。

補貼條件

處於畢業年度(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市內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就讀的學生,屬於下列情形之一:

1.屬城鄉困難家庭(指持有城鄉低保證、五保供養證、特困職工證、扶貧卡和零就業家庭證明等的家庭)成員;

2.屬殘疾人;

3.曾獲得國家助學貸款。

備註:由學校代為申請。

補貼標準

2000元/人。(2021屆起提高至每人3000元)

小微企業社保補貼

補貼對象

小型微型企業。

補貼條件

小型微型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和畢業兩年內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應屆高校畢業生和畢業兩年內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

備註:

1.勞務派遣單位招用的勞務派遣員工不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2.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後補”的辦法;

3.同一勞動者,多類社保補貼不得同時享受。

4.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補貼標準和期限

(一)補貼標準:按用人單位為應屆高校畢業生和畢業兩年內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給予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部分)。

(二)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

補貼對象

中小微企業。

補貼條件

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簽訂勞動合同並交納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補貼標準和期限

(一)補貼標準:每人1000元。

(二)補貼期限:受理(首次受理)截止期限為2020年12月31日。

自主創業社保補貼

補貼對象

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初創企業。

補貼條件

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本人及其招收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包括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及按發證時間計算,獲得畢業證書起12個月以內的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本人及其招收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給予補貼。

備註:

1、員工入職時須為符合條件人員;

2、首次申請時,企業為初創企業(註冊登記3年內);

3、勞務派遣單位招用的勞務派遣員工不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4、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後補”的辦法。

補貼標準和期限

(一)補貼標準:用人單位為本人及招收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給予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部分)。

(二)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家政服務類

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社保補貼

補貼對象

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

補貼條件

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由區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吸納家政從業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備註:

1.勞務派遣單位招用的勞務派遣員工不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2.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後補”的辦法;

3.不得與其他社會保險補貼重複申請。

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認定

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由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認定標準參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家政服務業提質 擴容的意見》(國辦發〔2019〕30號)執行,具體為:大力發展員工制家政企業,員工制家政企業是指直接與消費者(客戶)簽訂服務合同,與家政服務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並繳納社會保險費(已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或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均認可為繳納社會保險費),統一安排服務人員為消費者(客戶)提供服務,直接支付或代發服務人員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並對服務人員進行持續培訓管理的企業。員工制家政企業應依法與招用的家政服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按月足額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家政服務人員不符合簽訂勞動合同情形的,員工制家政企業應與其簽訂服務協議,家政服務人員可作為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自願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或城鄉居民社會保險。

補貼標準

用人單位為家政服務從業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的50%給予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部分)。

補貼期限

最長不超過3年,首次補貼申請應於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提出。

就業困難人員類

兜底安置類公益性崗位開發

兜底安置類公益性崗位範圍

兜底安置類公益性崗位(以下簡稱公益性崗位),是指由各類用人單位開發並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從就業補助資金給予崗位補貼,用於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的崗位。主要包括:1.基層非營利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具體包括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的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勞動關係協調、扶貧、醫療衛生、社會救助、養老服務、社區矯正、群團工作、殘疾人服務等基層崗位;2.政府及其部門行使公共管理職能設置的協管崗位,具體包括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的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環境衛生等崗位;3.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後勤保障崗位,具體包括保潔、保綠、保安等崗位;4.鄉村公益性崗位,具體包括鄉村道路維護、鄉村保潔、鄉村綠化、鄉村水電保障、鄉村養老服務、村級就業社保協管、鄉村公共安全、鄉村公益設施管理等崗位。5.經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可納入公益性崗位範圍的其他崗位。公益性崗位一般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崗位。

公益性崗位補貼

補貼對象

開發公益性崗位,且申請從就業補助資金給與公益性崗位補貼的用人單位。

補貼條件

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投資或者扶持開發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給與用人單位公益性崗位補貼。

1.該補貼和公益性崗位社保個人繳費補貼、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一同申請;

2.同一勞動者,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崗位補貼、一般性崗位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不得同時享受;

3.人員工資、社會保險費等已由財政預算安排的,不得從就業補助資金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公益性崗位社保個人繳費補貼。

補貼標準和期限

1.補貼標準:每人每月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補貼。

2.補貼期限:除對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以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3.特殊情況:

對從事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仍未實現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申請時限至2020年12月31日。

對開發的消殺防疫、保潔環衛等臨時性公益性崗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落實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此特殊情況受理(首次受理)截止期限為2020年12月31日。

公益性崗位社保個人繳費補貼

補貼對象和條件

符合公益性崗位補貼申請條件的勞動者。

備註:

1.人員工資、社會保險費等已由財政預算安排的,不得從就業補助資金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公益性崗位社保個人繳費補貼;

2.公益性社會保險個人繳費補貼由用人單位在申領公益性崗位補貼時代為申領;

3.公益性崗位社保個人補貼實行“先繳後補”的辦法。

補貼標準

(一)補貼標準:按其個人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

(二)補貼期限:同公益性崗位補貼,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以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三)特殊情況:

對從事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仍未實現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間可延長1年,申請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對開發的消殺防疫、保潔環衛等臨時性公益性崗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落實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此特殊情況受理(首次受理)截止期限為2020年12月31日。

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認定對象

具有本省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處於無業狀態、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人員。

認定條件

1.大齡失業人員。指女四十週歲以上、男五十週歲以上的人員。

2.殘疾人員。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人員。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指在民政部門低保管理系統登記備案的人員。

4.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指戶口簿顯示住址在城鎮的同一家庭戶口中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家庭成員均處於無業狀態的城鎮居民家庭人員。

5.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人員。指戶口簿顯示住址在農村的同一家庭戶口中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家庭成員均處於無業狀態的農村貧困家庭人員(農村貧困家庭指經當地扶貧部門確定的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家庭)。

6.失地農民。指依法被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徵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農民。

7.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指距最近一次辦理失業登記後連續失業1年(含1年)以上人員。

特殊情況:連續失業3個月以上人員。指距最近一次辦理失業登記後連續失業3個月(含3個月)以上人員(此特殊情況暫定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

8.戒毒康復人員。指經過戒毒治療、康復後迴歸社會的人員。

9.刑滿釋放人員。指刑滿釋放後迴歸社會的人員。

10.精神障礙康復人員。指經過精神障礙治療、康復後迴歸社會的人員。

11.退役士兵。指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的規定退出現役且在申請認定時已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的人員。

12.需贍養患重大疾病直系親屬人員。指需要贍養同一家庭戶口中有重大疾病直系親屬人員(重大疾病參照我國保險行業適用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附件1)。

13.省、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

臨時生活補助

補貼對象

失業人員。

補貼條件

生活困難又不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備註:

1.補貼申領時須登記失業狀態;

2.主動辭職不能享受;

3.生活困難人員指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低保臨界對象三類人員。

補貼標準

每人5000元。

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補貼對象

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畢業1年內)。

補貼條件

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畢業1年內)靈活就業後,辦理就業登記並以個人身份在參加社會保險的,可申請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其他:申請補貼前須進行靈活就業備案。

靈活就業範疇

1.靈活就業是指:①從事社區公共管理服務或居民生活服務,包括從事城市管理服務、社區便民利民服務、老年服務、家政服務等臨時性就業形式;②從事家庭手工業、工藝作坊、到農村承包種養業;③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務服務的臨時工、季節工、承包工、小時工、派遣工等(《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④利用互聯網新業態實現靈活就業的勞動者;⑤其他區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規定的靈活就業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範圍:

(1)以個人身份參加社會保險,但沒有從事任何方式就業活動的。

(2)未經靈活就業方式審核和靈活就業備案的。

(3)沒有以個人身份參加社會保險,但以個人身份參加其他形式社會保險的(如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

(4)已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等就業優惠扶持政策期滿的。

(5)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註冊登記證書,從事個體經營、創辦私營企業的。

(6)被用人單位僱用(全日制用工),使用期滿1年,形成事實勞動關係,但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

(7)其他區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規定的不列入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範圍的形式。

補貼標準和期限

(一)補貼標準:按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給予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二)補貼期限: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以初次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年齡為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對補貼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申請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

補貼對象

用人單位(財政核撥經費的單位除外)。

補貼條件

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社會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給予補貼。

備註:

1.員工入職前須已經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2.勞務派遣單位招用的勞務派遣員工不享受社保補貼;

3.社保補貼實行“先繳後補”的辦法;

4.該補貼和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一般性崗位補貼一同申請。

補貼標準和期限

(一)補貼標準:用人單位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給予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部分)。

(二)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以初次申請年齡核定),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三)特殊情況:對從事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仍未實現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申請時限至2020年12月31日。

對開發的消殺防疫、保潔環衛等臨時性公益性崗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落實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此特殊情況受理(首次受理)截止期限為2020年12月31日。

一般性崗位補貼

補貼對象

用人單位(財政核撥經費的單位除外)。

補貼條件

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一般性崗位補貼。

備註:

1.員工入職前須已經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2.勞務派遣單位招用的勞務派遣員工不享受該補貼;

3.和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一同申請;

4.同一勞動者,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崗位補貼、一般性崗位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不得同時享受。

補貼標準和期限

(一)補貼標準:按用人單位實際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給予每人每月500元崗位補貼。

(二)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失業半年以上人員)

補貼對象

用人單位(財政撥付單位除外)。

補貼條件

用人單位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穩定就業並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補貼標準和期限

(一)補貼標準:每人5000元。

(二)補貼期限:實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人力資源服務類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行政審批業務

受理內容

1.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人力資源行政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

(2)有相關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為人力資源服務);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含財務核算制度);

(4)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5)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消防證明;

(6)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業中介活動管理制度;

(7)有五名以上具有大學專科畢業以上學歷或具備相應執業資格專職工作人員。

(8)擬開展人力資源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有開展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的相關證明;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人力資源行政備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人力資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發佈、就業和創業指導、人力資源管理諮詢、人力資源測評、人力資源培訓、承接人力資源服務外包等人力資源服務業務的;

(2)有相關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為人力資源服務);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含財務核算制度);

(4)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5)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人力資源服務管理制度;

(6)有五名以上具有大學專科畢業以上學歷或具備相應執業資格專職工作人員;

(7)擬開展人力資源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有開展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的相關證明;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

4.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變更名稱、辦公場所、法定代表人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

職業介紹補貼

補貼對象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補貼條件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薦勞動者到機構所在地重點用工企業就業,或推薦困難(受影響)職工在機構所在地成功就業的,可在相關人員穩定就業並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後申請職業介紹補貼。

補貼標準400元/人。

稅收優惠類

《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認定證明》核發

核發對象

企業。

核發條件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備註:企業是指屬於增值稅納稅人或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企業等單位。

疫情期間類

五類企業職業介紹補貼

補貼對象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補貼條件

在疫情防控期間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機構所在地的五類企業成功介紹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一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可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職業介紹補貼。

五類企業主要指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行業)、 保障城鄉運行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信、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物流配送行業)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況急需復工的相關企業。

補貼標準

400元/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已享受定向勞務協作每人500元補助的,不再享受本項補貼。

延遲復工補助

補貼對象

按照有關規定安全有序復工的企業。

補貼條件

1、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復工;

2、身份證行政區域代碼為疫情重點地區的職工節前返鄉且因疫情影響未能按時上崗(上崗時間指企業通知的復工時間);

3、企業於2020年2月5日前為第二項所列職工進行了就業登記(繳納了社會保險費亦視同進行了就業登記)且按規定支付了勞動報酬。

疫情重點地區職工是指《實施細則》出臺前,按我市有關規定企業需通知要求暫不返回佛山復工的職工。

備註:同時符合援企穩崗補貼和延遲復工補助條件的,按就高不重複的標準給予補助,企業應當按照適用的補助類型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

補貼標準

補助金額=我市2019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均繳費工資基數的50%(即1819元)x符合條件的職工人數。

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補貼對象

在我市登記註冊的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

補貼條件

對生產、配送醫用防護服、隔離服、醫用及具有防護作用的民用口罩等疫情防控急需物資(或生產上述物資所需的重要原輔材料)的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新招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一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由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或就業補助資金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補貼標準

按新招用員工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援企穩崗補貼

補貼對象

對因疫情接受治療或被醫學觀察隔離職工按規定支付了勞動報酬的企業。

補貼條件

1.有企業職工因疫情接受治療或被醫學觀察隔離;

2.企業向第1點所列職工按規定支付了勞動報酬。

備註:同時符合援企穩崗補貼和延遲復工補助條件的,按就高不重複的標準給予補助,企業應當按照適用的補助類型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

補貼標準

補貼金額=我市2019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均繳費工資基數的50%(即1819元)÷月計薪天數(即21.75天)x職工住院接受治療或醫學觀察隔離天數。

注意事項:

1.疫情防控期間,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辦理就業創業補貼等業務的扶持對象,允許延期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補辦。

2.具體辦理流程和規定,以各經辦機構要求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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