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涉黑惡案件137宗,破案率69.34%

立涉黑惡案件137宗,破案率69.34%

5名舉報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線索有功的群眾每人獲1萬元獎勵。程浩 攝

南方日報訊 (記者/程浩 通訊員/周敏)10月30日上午,佛岡縣召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聞發佈會暨舉報獎勵大會,通報2018年以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有關情況,為舉報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線索有功群眾現場發放獎勵金5萬元,並通告徵集“淨佛1號”專案線索和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

會議由縣委副書記、縣政協主席袁衛國主持,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河,縣法檢兩長等參加會議。

“淨佛1號”專案收網

打掉一生豬屠宰欺行霸市團伙

發佈會上,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副組長鍾國培通報了“淨佛1號”專案案情,並呼籲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該黑惡團伙的違法犯罪線索。

10月25日凌晨,佛岡縣公安局組織近200名警力,周密部署,果斷出擊,對“淨佛1號”專案展開統一收網行動,成功打掉一個盤踞在湯塘鎮,以徐英文為首,以明浩均、蔣偉忠、黃鋼飛、陸國慶等人為骨幹成員的涉惡犯罪團伙。該團伙自2002年至2013年期間,為達到壟斷鄉鎮生豬屠宰、銷售市場的目的,糾集社會閒散人員組成地下執法隊,私下對豬肉商販採用恐嚇、毆打等方式強行沒收豬肉,欺行霸市。此外,該團伙還涉嫌搶劫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採礦罪等罪行,殘害一方百姓,目前,案件正在深挖偵辦中。

為早日將相關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希望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該團伙的違法犯罪線索,公安機關對舉報人身份及有關情況嚴格保密,舉報人舉報事項經核查屬實後將予以獎勵,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必定嚴厲打擊。同時敦促該團伙在逃犯罪嫌疑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對主動投案、如實供述違法犯罪行為的,將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對繼續畏罪潛逃被緝捕歸案的,將依法從重處罰。

在發佈會現場,根據《佛岡縣群眾舉報黑惡勢力犯罪獎勵辦法》的有關規定,大會對5名舉報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線索有功群眾合計頒發了5萬元獎勵金。

持續痛擊黑惡勢力

掃黑除惡“六建”工作常態化

會上,身兼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一職的黃河,通報了佛岡縣2018年以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有關情況。

截至2020年10月25日,佛岡共打掉涉黑組織1個,打掉惡勢力犯罪集團3個,打掉涉惡團伙20個;共立涉黑涉惡刑事案件137宗,破案95宗,破案率為69.34%;全縣共查封、凍結、扣押涉案資產約9626.57萬元;全縣共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27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7人,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8人。全縣共排查軟弱渙散村(社區)黨組織20個,目前已全部完成整頓任務通過核查驗收。

會議提出,當前,掃黑除惡決戰在即,越到關鍵時刻,越容不得鬆口氣、歇歇腳。縣委、縣政府將牢牢把握當前工作的重心,堅決徹底推進“六清”行動,同時謀劃常態化推進掃黑除惡“六建”工作。必須咬定青山不放鬆,以一鼓作氣攻城拔寨之勢,給黑惡勢力持續痛擊。持續抓好“一案三查”“打財斷血”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對黑惡勢力背後的“關係網”“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同黑惡勢力的鬥爭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佛岡將繼續堅持決心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不獲全勝決不收兵,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收官戰。

典型案例

“1904”專案涉案2億元 立案查處11人

據瞭解,“1904”專案共查封、凍結、扣押各類涉案資產估值約2億元,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共11人,留置3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1人,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5人。

近日,英德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丘柏良、丘業安等37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

被告人丘柏良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綁架罪、敲詐勒索罪、窩藏罪、非法拘禁罪、非法經營罪、強迫交易罪、職務侵佔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貪汙罪、妨害作證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行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和罰金262萬元。

被告人丘業安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綁架罪、敲詐勒索罪、窩藏罪、非法拘禁罪、非法經營罪、強迫交易罪、職務侵佔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貪汙罪、妨害作證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賭博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和罰金260萬元。其餘3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1905”專案查處9人

據瞭解,“1905”專案共扣押、凍結涉案資產279.49萬元,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共9人,對3名舉報有功人員合計頒發9萬元獎勵金。

7月27日至29日,“1905”專案在佛岡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9月21日,佛岡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曾祥展等8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主犯曾祥展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採礦罪、尋釁滋事罪、行賄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和罰金27萬元;主犯蔣華鋒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採礦罪、尋釁滋事罪、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罰金66萬元;其餘被告人黃顯洪等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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