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關於2019年全省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廳關於2019年全省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貴安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仁懷市、威寧縣教育局,省直屬高中:

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貴州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黔教基發〔2017〕214號)精神,現就做好全省2019年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考試科目、時間和分值

今年全省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考試工作的科目設置、考試方式與2018年保持一致。

(一)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綜合理科(理化合卷)、綜合文科(政史合卷)、體育6個學科。

(二)考試時間:經徵求各地意見,全省統一為6月21—23日,考試後15日內公佈考試成績。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省教育廳關於2019年全省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綜合文科(政史合卷,權重各為0.5)實行開卷筆試,其他科目均為閉卷。體育考試按照《貴州省教育廳關於印發〈貴州省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修訂稿)〉的通知》(黔教體發〔2008〕311號)執行,時間由各地妥善安排。

(三)分值設置。語文、數學、英語、綜合理科(理化合卷)、體育考試成績按分數呈現,滿分值分別為:語文、數學、英語各150分,綜合理科150分(物理90分、化學60分)、體育50分,總分650分。綜合文科成績按等級呈現,分別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不得以分數形式計入中考總分。

(四)考試組織。命題和考試工作由各市(州)教育局統一組織和實施。貴安新區、仁懷市、威寧縣原則上自行命題並組織考試,若條件仍不成熟,經自行與相關市(州)協商,可委託市(州)教育局代為命題和閱卷。

2關於普通高中招生

(一)根據全省九年級學生畢業數,在廣泛徵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意見的基礎上,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普通高中發展狀況,2019年全省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計劃作如下分配(見附件),本計劃實行一次性下達,原則上不再調整,各地要嚴格按照下達的招生計劃和招生錄取名冊註冊普通高中學籍,確需調整須報省教育廳審批。

(二)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招生綜合文科成績應在B等以上,一般高中招生綜合文科成績應在C等以上。市(州)教育局要將省級示範性公辦普通高中不低於50%的招生計劃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並逐年增長,要適當向農村初中傾斜,不得拒絕接收符合要求的配額生。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嚴禁超出核定計劃、違反規定跨區域、以民辦學校名義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學校按規定程序和辦法錄取的學生,不得招收擇校生,不得收取借讀費、贊助費等各項違規費用,不得以初高中銜接班名義提前招生。特長生招生須報省教育廳批准,未報批的不予註冊學籍。依法規範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行為,根據核定的招生計劃和確定的招生範圍加強監管。

3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州)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招生入學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所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實際制定招生入學方案,及時將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程序、諮詢方式、中考成績及招生錄取結果,配額生名額分配情況、特長生錄取學生審核結果、監督舉報電話等信息進行公開、公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認真組織實施,發揮考試在課程改革中的積極導向作用,實現普通高中招生公平、公正、公開。

(二)規範中考加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我省中考加分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黔教基發〔2018〕44號)精神,取消體育類、藝術類、學科類、科技類以及其它各類競賽加分項目,保留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省相關政策規定可以加分的項目,嚴格中考加分資格審核,建立健全加分考生資格信息公示制度。凡加分政策與文件相違背的,要立即作出相應調整。

(三)強化監督檢查。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建立健全監督舉報制度,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嚴肅查處招生入學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特別是加大對普通高中(含民辦)違規跨區域招生等違紀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確保考試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進行。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同時,對違反規定招生的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給予撤銷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稱號;對違反規定招生的普通高中,三年內不納入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和特色示範性普通高中評估及普通高中“特色學校”建設支持計劃;對已納入普通高中“特色學校”建設支持計劃的學校撤銷支持計劃資格。對於違反規定招生的民辦學校,還可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

2019年秋季學期開學後兩週內,市(州)、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開學檢查,普遍開展一次招生工作專項檢查,並於9月25日前將檢查情況報送教育廳基教處。

貴州省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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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來源:貴州省教育廳 ◆

頁面編輯:趙未 | 責任編輯:鮮曉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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