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安徽芜湖区划调整

国务院批复同意安徽芜湖区划调整


随着国务院批复同意安徽省芜湖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芜湖市与其所辖的芜湖县“市县同名”问题得以解决。7月6日,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国务院批复同意芜湖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记者注意到,芜湖市的行政区划格局由“一市三县四区”变为“一市五区一县”,包括无为市、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湾沚区、繁昌区与南陵县。

据介绍,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安徽省撤销芜湖市三山区、弋江区,设立新的芜湖市弋江区,以原三山区和原弋江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弋江区的行政区域,弋江区人民政府驻中南街道利民西路418号;

撤销芜湖县,设立芜湖市湾沚区,以原芜湖县的行政区域为湾沚区的行政区域,湾沚区人民政府驻湾沚镇芜湖南路9号;

撤销繁昌县,设立芜湖市繁昌区,以原繁昌县的行政区域为繁昌区的行政区域,繁昌区人民政府驻繁阳镇繁阳大道1号。


国务院批复同意安徽芜湖区划调整


另外,记者注意到,6日上午9时,芜湖市人民政府官网将行政区划内容相应予以更新。

最新资料显示:春秋时,因“湖沼一片,鸠鸟繁多”而名“鸠兹”,属吴国。西汉武帝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前置县,因“蓄水不深而多生芜藻”始名“芜湖”。

芜湖市成立于1949年5月10日,直属安徽省,现辖无为市、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湾沚区、繁昌区与南陵县。总面积6026平方公里。2019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77.8万人。人口构成主要为汉族,有回、苗、壮等47个少数民族。市区通用芜湖话,部分地区使用吴语等。

值得一提的是,芜湖市是国家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大城市,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核心城市,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合肥都市圈、G60科创走廊的重要成员,经济总量居安徽省第二位。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之前,据芜湖市政府网站介绍,芜湖市辖无为市,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山区,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总面积6026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1491平方公里。(记者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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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企业观察报党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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