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銷售假冒“鄂爾多斯奧群”服裝 建始一男子被判刑

【以案釋法】銷售假冒“鄂爾多斯奧群”服裝 建始一男子被判刑

近日,建始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件,被告人蔡某被處拘役四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以案釋法】銷售假冒“鄂爾多斯奧群”服裝 建始一男子被判刑

案情回放

【以案釋法】銷售假冒“鄂爾多斯奧群”服裝 建始一男子被判刑

被告人蔡某在未取得“鄂爾多斯奧群”註冊商標權利人授權許可經營的情況下,於2018年7月在武漢市漢正街服裝批發市場以人民幣3萬元購進假冒的“鄂爾多斯奧群”註冊商標品牌服裝500件,在自己租賃的建始縣聯友泰和廣場二樓男13號場地進行銷售。實際銷售58件服裝獲得人民幣2.3864萬元後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獲,未銷售的 442件服裝價值人民幣18.2188萬元。經鄂爾多斯資源股份有限公司鑑定,該批產品屬假冒侵權註冊商標產品。已銷售和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產品價值共計人民幣20.6052萬元。開庭審理期間,被告人蔡某表示認罪認罰並積極退繳贓款、繳納罰金。

法官釋法

尊重和保護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是我國商標註冊登記制度的重要內容,任何人都不應該破壞公平、誠信的經營機制和規則,更不能存有僥倖心理、以身試法,觸碰道德和法律的底線。同時提醒各消費者注意辨別真偽、謹防上當受騙。

2019.10 | 第132期

審核:王婉婷 編輯:胡銳

【以案釋法】銷售假冒“鄂爾多斯奧群”服裝 建始一男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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