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對張建國決定逮捕

檢察機關依法對張建國決定逮捕

湖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張建國決定逮捕


華融湘江銀行原黨委委員、常務副行長張建國(副廳級)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騙取貸款一案,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和湘潭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益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對張建國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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