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法治乡村建设 怀远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本报讯(怀法轩)为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怀远县法宣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组织开展了第五批怀远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经过各乡镇推荐、实地抽查、公示等程序,命名榴城镇新城社区等23个村(社区)为第五批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是促进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怀远县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不断推进乡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了法治文艺进乡村巡演活动和“送法乡村”暨百场法治讲座活动,建立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并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有效提升了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促进法治乡村建设 怀远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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