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無小事,保護一刻不能停

2020年4月26日,是第20個世界知識產權日。我國對知識產權的全方位重視,使得社會不斷迸發創新的動力,而創新又驅動我們的生活向更健康、更安全、更舒適的方向發展。可依然存在少數個人、企業為謀取私利,公然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現象。安吉縣檢察院以辦案為中心,持續保持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高壓態勢,有力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


下面,安檢君梳理了近年來安吉縣院辦理的涉及知識產權犯罪的典型案例,一起來看看吧~


張某等人生產銷售假電競椅案

2018年,張某甲、張某乙在沒有獲得“DXRACER”商標持有人授權的情況下,在安吉縣某工廠內非法制造並銷售帶有“DXRACER”商標的迪銳克斯電競椅,實際生產、銷售假冒電競椅200餘張,共計人民幣100000餘元。經安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後,張某甲因假冒註冊商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5000元;張某乙因假冒註冊商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5000元。

知識產權無小事,保護一刻不能停

*圖片源自網絡

安檢君說法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假冒註冊商標罪】,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李某銷售假煙案

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李某在明知是假煙的情況下,多次低價進購大量“利群”牌、“中華”牌等各類香菸進行銷售,銷售金額達60000元,非法獲利人民幣15000餘元。經安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李某因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並處罰金30000元。

知識產權無小事,保護一刻不能停

*圖片源自網絡

安檢君說法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吳某等人假冒安吉白茶註冊商標案

自2016年3月起,吳某從江蘇某公司購買帶有註冊商標為“安吉白茶”及“安吉白茶ANJI WHITE TEA”圖標的各類白茶包裝盒共計10000餘套。江蘇某公司及吳某在未經過授權的情況下進行製造、銷售,涉案金額共計200000餘元。經安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吳某因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以罰金15000元。

知識產權無小事,保護一刻不能停

*圖片源自網絡

安檢君說法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知識產權無小事,保護一刻不能停

*圖片源自網絡

安檢君提醒

知識產權生活常見,違法犯罪起點不高。不論是個人還是企業,未通過權利人的同意或授權,如果存在假冒註冊商標、專利、署名,偽造製造、超出授權範圍偽造製造產品或者出售這些“冒牌貨”的行為,同時犯罪金額達到50000元或獲利達到30000元就會構成犯罪。因此提醒大家注意三點,以免陷入知識產權犯罪誤區。

01、關注相關法律法規和案例,以及各種知識產權的宣傳活動,增強自身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

02、企業涉及的知識產權形式多樣,如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等,建議可指派專人負責管理;建立專門知識產權數據平臺,掌握最新知產數據,防止發生侵權行為,保護企業利益。

03、個人涉及的知識產權一般為專利權和商標權,專利和商標的申報建議找有代理資格的人或者機構來做。申請不代表授權、授權不代表維權,專利和商標的申請、授權、保護是三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維權的基礎是專利和商標授權和有效,而授權的基礎則是需要申報。


知識產權無小事,保護一刻不能停。

安吉縣院將繼續立足檢察職能,不斷探索創新工作機制,積極參與知識產權領域社會治理,為知識產權領域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提供更多、更優的司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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