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少女,竟被两位司马史学家载入史册,她究竟做了什么?

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孩,竟然被司马迁在《史记·孝文本纪》和《扁鹊太仓公列传》中两次入选,而且在一千多年之后,司马光也同样把她写入《资治通鉴》,这在历史上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就算排在四大美女第一位的西施,《史记》里对她也是只字未提,更不要说《资治通鉴》了。


一个少女,竟被两位司马史学家载入史册,她究竟做了什么?

这个女孩是我们山东人,名字叫缇萦。她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竟然能够受到两大司马史学家的青睐?其实原因也并不复杂,只是因为她的一次上书救父"壮举",竟然推动了汉文帝法律制度的改革。

汉文帝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文景之治"中的"文",是高祖的第四子。汉高祖在世的时候,文帝的母亲薄姬出身低微,很少得到高祖的宠爱。高祖死后,薄夫人担心住在宫中会受到吕后的陷害,就请求跟着儿子住在代郡。代郡虽不像皇宫里豪华,却也让文帝从小就多少知道了一些百姓生活的疾苦。

汉文帝即位不久,就下了一道诏书,诏书说:"一个人犯了法,定了罪也就是了。为什么要把他的父母妻儿也一起逮捕办罪呢?我不相信这种法令有什么好处,请你们商议一下改变的办法。"大臣们于是按照汉文帝的意见,废除了一人犯法全家连坐的法令。

那么,缇萦的父亲究竟犯了什么罪而迫使这个柔弱的女孩冒死给文帝上书呢?

缇萦的父亲是齐王刘肥王府管理仓库的主管,叫淳于意,这是一个管理仓库的小官,所以人们有时也称他为"太仓公"或"淳于公"。


一个少女,竟被两位司马史学家载入史册,她究竟做了什么?

《史记》记载,太仓公淳于意年轻时喜欢钻研医术,曾跟随当时名医公乘阳庆学医三年。当时已经七十多岁的公乘阳庆由于没有后代传承他的医术,就把自己所学和研创的秘方全都传授给了淳于意,并且传授给他黄帝和扁鹊的脉书,可以说是深得公乘阳庆真传,使他的医术日臻精湛。三年之后,淳于意为人治病,预卜人生死,给人治病,能预卜病人生死。只要服用了他的药,都会立即痊愈,几乎都很应验,因此他渐渐远近闻名。

比如有一次,齐王的侍御史成说自己头痛,仓公为他诊脉,诊断为疽症,他的病是因为过度饮酒造成的,病因内发于肠胃之间。太仓公诊断他五天就会发生肿胀,到第八天的时候便会呕脓而死。果然,他于第八天因呕脓而死。可见仓公切脉诊病已臻于神乎其技的程度。

但是淳于意做了仓库长官定之后,由于职务清且闲喜欢周游于诸侯之间,所以经常不在家里呆着。他替人看病完全属于业余性质,全凭自己兴趣,有时竟也不肯为别人治病,所以,有的病家常失望而归,有不少的病患家庭对他产生了怨恨。不过也有些病人因已无药可医,反而责怪仓公不肯医治,以致病人死亡。时间长了终于酿成祸端。

汉文帝十三年(前167年),这一年太仓公三十九岁。他给一家有权势的人家诊病,因患者已病入膏肓而无法医治,不久便死了。那死者家人就告发仓公借行医欺人,轻视生命,因误诊而致人死亡。地方官吏大概已被买通,便判处仓公以肉刑。所谓肉刑,就是或在人犯脸上刺字,或割去鼻子,或砍去左足或右足等,也是相当残酷的。


一个少女,竟被两位司马史学家载入史册,她究竟做了什么?

淳于意自觉自己冤枉,申诉几次都是徒劳,便宜人也都陷入极大的惶恐和悲愤之中。按西汉初年的律令,凡做过官的人受肉刑必须押送到京城长安去执行。因此,做过仓库主管的仓公大小也是个官啊,于是他将被押送到长安受刑。

仓公淳于意婚后没有儿子,老婆只给他生了五个女儿,临行时都去给父亲头等,一家人悲切哀恸,相拥而泣,场面十分凄惨。仓公看着五个女儿,长叹道:"生女儿不生男孩,遇到急难,却没有一个有用的。"这话说的有些让人伤心,也有些偏颇,这种情况下,有男孩又能如何?总不至于让男孩去半路劫囚吧?

完父亲的哀叹,极大的刺痛了五个女儿的心。太仓公年方十五岁的最小的女儿缇萦,把眼泪一擦,决定随父进京,一是为了在路上照顾父亲的生活起居,二是要想办法救下父亲。

到了长安,仓公被押入狱中,缇萦便开始了营救父亲的行动。为了营救父亲,缇萦抱着一死的决心斗胆上书给汉文帝为父求情,请求做奴婢替父赎罪。上书中这样写道:

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奴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

成语"改过自新"正出版于缇萦给汉文帝的上书之中。


一个少女,竟被两位司马史学家载入史册,她究竟做了什么?

汉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和赞赏这个勇敢而又有智慧的小姑娘,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也怜悯缇萦的孝心,就召集大臣说:

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肽,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

这段话的大体意思就是,《诗经》上说,"平易近人的官员,才是百姓的父母",现在一个人犯了过错还没有施行教育就加以刑罚,那么有人想改过从善的机会也没有了,我很怜悯他们。施用刑罚以致割断犯人的肢体,刻伤犯人的肌肤,终身不能再长好,多么令人痛苦又不合乎道德啊!作为百姓的父母,这样做难道合乎天下父母心吗?应该废除肉刑!

既然文帝都这样说了,大臣们还有什么好说的?经过商议,很快就拟定一个办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来判砍去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判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这样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


一个少女,竟被两位司马史学家载入史册,她究竟做了什么?

这样,缇萦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了父亲,谁说女子不如男?最终缇萦救了她的父亲。

《汉书》记载:"十三年,五月,除肉刑法,语在《刑法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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