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经营 “黑旅馆” 威宁两业主被刑拘

近日,威宁自治县公安局六桥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对辖区旅店业清查过程中,查处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的“黑旅馆” 2家, 其经营业主叶某兰、吴某敏被自治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经营场所也被警方依法予以查封。


擅自经营 “黑旅馆” 威宁两业主被刑拘


【案情回顾】


4月15日11时许,六桥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对辖区进行辖区旅店业检查时,在六桥街道建设西路老客车站对面一小巷子里发现一“无名旅社”未获得公安许可擅自经营。随即社区民警依法将经营业主吴某敏传唤至六桥派出所调查。经询问,吴某敏承认该宾馆自2019年以来在未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至今。该“无名旅社”曾被公安机关查处,责令整改而一直未整改到位。


自治县公安局依法对该宾馆经营业主吴某敏予以行政拘留,并对其经营的“无名宾馆”予以查封。


擅自经营 “黑旅馆” 威宁两业主被刑拘


被查处的还有位于六桥街道富民路一家“无名旅社”。


4月20日13时许,六桥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富民路发现一“无名旅社”未获得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社区民警依法将经营业主叶某兰传唤至六桥派出所办案区调查。经查,该旅馆自2019年以来未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但是叶某兰在明知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一直擅自经营该旅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威宁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叶某兰予以行政拘留,并对叶某兰经营的“无名旅馆”依法予以查封。


擅自经营 “黑旅馆” 威宁两业主被刑拘


友情提醒:旅馆业属于特种行业,经营该行业除了需要营业执照。开业前还须获得公安、消防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未获得上述两证擅自经营就属于“黑旅馆”,公安机关将会进行查处。


来源:六桥派出所、威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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