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查一起保基本养老机构涉嫌擅自定价的案件

立案调查一起保基本养老机构涉嫌擅自定价的案件

幼有所育、学有所教、老有所养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价格监管所持续围绕养老等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民生领域加强价格监管,筑牢民生底线。

价格监管所通过智慧监管“云中心”系统双随机监管方式开展保基本养老机构价格监督检查。根据《上海市定价目录》及《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沪发改价费〔2016〕1号)规定,纳入区县保基本范畴的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标准执行政府指导价,定价单位授权区县人民政府。检查中发现某养老机构保纳入闵行区基本养老机构目录后,其养老服务价格未经区人民政府定价,擅自制定价格并收费,涉嫌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价格监管所执法人员已对该养老机构负责人进行询问调查,并将严格按照案件办理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养老机构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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