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商:用夫妻共同存款給配偶買的保險,離婚時怎麼分?

周小白/文 【第44篇原創】

夫妻互保是挺常見的現象,還能加投保人豁免,所以很多人會選擇。那麼這種情況下,如果離婚,這些保險該怎麼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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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一個案例,丈夫常年出差,兩人聚少離多,感情變淡,決定離婚。對財產分割基本達成一致,但是婚後著丈夫給妻子購買的一份保險該怎麼分,產生了分歧。

法商:用夫妻共同存款給配偶買的保險,離婚時怎麼分?

男方主張:可以給女方,但是女方要補償一半的保費;

女方則認為:保險是男方主動給買的,應該算作贈予,該把投保人改成自己,並不需要給男方任何補償。

那麼這兩種主張法院會支持哪一種呢?

答案是,兩個人的主張法院都不會支持。

首先,我們能確定的是,保費是來自夫妻共同存款,所以這份保單的現金價值是屬於夫妻兩人的共同財產,雙方有平等處置權。

法商:用夫妻共同存款給配偶買的保險,離婚時怎麼分?

遇到這種情況,一般會有四種處理方式:

第一種方式:投保人去退保,保險公司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兩個人平分這筆錢。但是很多情況下,保單的現金價值會比已交保費少,如果退保雙方都會有損失。

第二種方式:被保人書面通知配偶和保險公司,申請解除合同。保險公司會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然後夫妻倆平分這筆錢。但是也會像方式一中那樣,可能會有本金損失。

法商:用夫妻共同存款給配偶買的保險,離婚時怎麼分?

第三種方式:投保人不變,但投保人要補償現金價值的一半給被保人。

第四種就是變更投保人為被保人,也就是妻子作為這份保單的投保人和被保人,但要補償現金價值的一半給投保人。好處就是保單掌握在自己手裡,不會因為前夫或前妻不給交保費造成斷交而失效,後期保單怎麼處置是自己的事了。

法商:用夫妻共同存款給配偶買的保險,離婚時怎麼分?

很多人會疑惑,被保人也能申請退保?

是的,可以,根據《保險法司法解釋(三)》:

第二條 被保險人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和投保人撤銷其依據保險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所作出的同意意思表示的,可認定為保險合同解除。

《保險法》第三十四條

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並認可保險金額的,合同無效。 按照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所簽發的保險單,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或者質押。 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限制。

很拗口對不對,意思就是:買保險時被保人得同意,退保時被保人說,當時我同意的,現在不同意了!所以合同解除了..

法商:用夫妻共同存款給配偶買的保險,離婚時怎麼分?

保單怎麼處理,還是要夫妻雙方一起商量一下,如何利益更大化,還是要綜合考慮現金價值和已交保費哪個更多、誰想要這份保單,一切都可以商量。

當然,撕破臉非要你死我活,那也沒得辦法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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