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時,女人千萬不要住到男方家!

麗麗老家在農村,大學畢業後,留在城市裡打拼。因容貌嬌好,剛入職公司不久,就被家在本地的同事小於猛烈追求。

適齡男女,情竇初開,又是近水樓臺,兩人順理成章談起了戀愛。

之前,麗麗租住在公司附近的個體公寓裡。租金對於剛參加工作的麗麗來說是個不小的支出。

隨著和小於戀情的不斷深入,青年男女,朝夕相處,很快就突破了防線,時不時在麗麗的小天地裡濃情蜜意,如膠似漆。

愛情也需要物質的投入和滋潤。伴隨著與日俱增的感情,小情侶倆的日常開銷也直線上升。

這時,小於就建議麗麗住到他家。吃飯、上班都方便,每月還可以省下一大筆開銷。

起初麗麗不同意,覺得沒結婚,就住到男朋友家不好意思。可架不住小於天天遊說,誇家裡房子大,環境好,寡居的母親為人和善,好相處。

就這樣,三說兩說,麗麗活了心,住進了小於家。除開第一晚難為情自己睡在了客房,之後就被小於軟磨硬泡拽進自己臥室再也沒搬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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