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鐵、BRT站點作案 67歲老人猥褻多名女性被判半年

近日,海滄法院發佈一起強制猥褻案,作案者是一名67歲男性,在多名被害者中,最小的只有16歲。

據公訴機關指控,在2020年5月至6月期間,67歲的鄭某在廈門市多個地鐵、BRT站點,多次用手或柺杖觸碰女性身體,猥褻多名年輕女性站務員、乘客。

2020年6月28日,鄭某在廈門被警方抓獲,作案工具柺杖一根隨案移送。

海滄法院認為,鄭某在地鐵、BRT站點用手或柺杖觸碰多名年輕女性身體,其中包含未成年人,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可酌情從重處罰。

綜上,海滄法院一審以鄭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

>>提醒:

1、站立位置要注意。女乘客在車廂內最好背靠列車兩側站立。

2、提高防範意識。女性上車後,一定要保持警惕,注意異常觸感。

3、勇敢反抗。一旦發生了猥褻、性騷擾的情況,受害者可大聲拒絕,高喊求救。

4、及時固定證據。可拍照、錄像取證,並儘快報警。

5、尋求他人幫助。可找到周圍乘客尋求幫助,並第一時間撥打110。(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海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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