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撞上護欄找人頂包?檢察官:建議法院判處實刑

“哎,都怪我一時糊塗打了這個電話啊!”4月14日,在江蘇省啟東市檢察院認罪認罰具結書籤署現場,涉嫌危險駕駛犯罪的老顧一聲長嘆,聽完檢察官的釋法說理後,他對自己當初的行為後悔不已。

醉駕撞上護欄找人頂包?檢察官:建議法院判處實刑

2019年10月13日,老顧和朋友飲酒聚餐後,抱著僥倖心理開車回家。不料開車時與道路護欄發生碰撞並導致車輪爆胎。

這下老顧慌了,於是自作聰明給女兒打了個電話,讓在附近工作的女兒趕緊到現場冒充駕駛員,自己則故意坐到了副駕駛位置。

醉駕撞上護欄找人頂包?檢察官:建議法院判處實刑

但讓老顧沒想到的是交警比女兒先到達現場,在交警向老顧詢問誰是駕駛員時,老顧謊稱其女兒是駕駛員,暫時到附近上廁所了,馬上過來。

隨後趕來的老顧女兒也向交警謊稱自己是駕駛員,但交警在現場勘查時就發現主駕駛座位旁放著香菸打火機等物品,又發現老顧口中有酒氣,憑直覺懷疑老顧在說謊。

交警當即嚴肅地向兩人闡明頂包作假證的後果,最終,老顧承認了自己打電話讓女兒頂包的事實。

經查,老顧血液酒精含量為93mg/ 100ml,達到了醉駕標準,涉嫌危險駕駛罪。

醉駕撞上護欄找人頂包?檢察官:建議法院判處實刑

該案移送至啟東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認為,根據當前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類似於老顧這種酒精含量、僅僅造成自己車子輕微損失,是可以免刑或者緩刑的。但是老顧的這一通電話,存在找人頂包企圖逃避法律追究的情節,不僅不能免刑,而且適用緩刑的機會也失去了。

因此,啟東市檢察院在提起公訴時依法建議法院判處老顧拘役一個月,罰金1000元。

醉駕撞上護欄找人頂包?檢察官:建議法院判處實刑

以上案件告訴我們,關於醉駕處罰頂替的事情,各位司機千萬不要存在著僥倖的心理。

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同時,檢察官在這裡提醒大家: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酒後駕車發生事故的概率是沒有飲酒情況下的16倍,有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後開車、酒醉駕車引起。

你手中的方向盤,掌握的不只是你的安全,還有你自己的人生,以及家人的幸福安寧。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張晉中

圖片:來源網絡,與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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