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轉變安全監管方式開展2020年復產復工服務

按照《蚌埠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復工復產安全防範和安全服務的通知》(蚌安辦〔2020〕11號)等文件要求,蚌埠市應急局轉變安全監管方式,對有限空間、涉氨製冷、粉塵涉爆、金屬冶煉、危險化學品使用“五項治理”的企業以及非煤礦山企業,我市採取執法檢查和服務企業相結合的方式,在檢查企業落實復工復產安全生產情況的同時,現場組織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分層次進行現場安全生產知識測試,測評復產復工安全培訓效果,現場講解安全生產知識,相當於對企業開展了現場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培訓,通過現場測試和講解,使企業管理層更加註重安全教育培訓,使企業員工更加熟練地掌握應知應會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操作技能。

蚌埠市轉變安全監管方式開展2020年復產復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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