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熟人騙了錢算詐騙嗎?被朋友騙了錢如何起訴?

朋友本該互幫互助,互相信任,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有些人卻不知道珍惜朋友之間的這份感情,去欺騙朋友的錢財後就聯繫不上了。那麼被熟人騙了錢算詐騙嗎?被朋友騙了錢怎麼辦才好?被朋友騙了錢如何起訴?今天法議網小編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識,就相關的問題為您詳細的解答。

被熟人騙了錢算詐騙嗎?被朋友騙了錢如何起訴?

一、被熟人騙了錢算詐騙嗎?


被熟人騙錢了屬於詐騙的行為,是可以報警的。
只要是被騙了3000元以上就屬於數額較大,被抓到是會被判刑的。

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被熟人騙了錢算詐騙嗎?被朋友騙了錢如何起訴?

二、被朋友騙了錢怎麼辦才好?

被朋友騙了錢後可以這樣去做:

1、報警。雖說挽回損失的希望不大,但萬一能挽回呢。

2、長點心。以後別再上這種當。

3、把自己的經歷說出來,警示他人。

若不慎遭遇電信網絡詐騙,不要慌張,要第一時間撥打110並提供以下主要信息:

①受害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②受害人轉出現金的賬號及賬號開戶行

③轉賬的準確金額及準確時間

④騙子的賬號、賬號開戶名及賬號開戶銀行(銀行櫃檯及銀行客服均可幫助查詢)

④匯款憑證或電子憑證截圖等,由公安機關進行緊急處置。
若個人被騙金額超過2000元及以上,建議立即打110報警或到附近派出所報案。 一般個人被騙金額超過2000元及以上,報警才給予立案。 若低於2000元則按盜竊處理,做相應報案記錄。 若個人被騙金額低於2000元,如被騙幾十、幾百元的報警不予立案。

被熟人騙了錢算詐騙嗎?被朋友騙了錢如何起訴?

三、被朋友騙了錢如何起訴?

可以起訴,但是一般先報警。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六條,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後,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像。

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
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第一百八十七條,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及時進行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

報警後是否立案取決於:

1、認為有犯罪事實。這是指僅就對報案、舉報、控告、自首的材料,進行迅速審查得出的初步結論,只要掌握了能夠證明犯罪事實的一定的證據,就具備了立案的條件。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這是指就掌握的現有的犯罪事實材料和證據,認為依據刑法規定應當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就具備了立案的第二個條件。

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訴人起訴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範圍進行審查後,決定是否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起訴或者審判所依賴的標準。

以上內容就是法議網小編整理的關於詐騙罪的相關法律知識,如有遭遇朋友詐騙錢財的情形需要請律師打官司,可以百度搜索【法議網】聯繫我們!

請對專業律師,打官司相對於勝訴一半!

法議網在全國各大城市都有合作律師,可以幫助當事人在所屬地尋找到合適的專業律師。

法議網是一家專業的律師在線法律諮詢服務平臺,法議律師團隊專業從事刑事辯護,婚姻家事糾紛,離婚糾紛,債權債務糾紛,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房產糾紛等案件處理。

打官司其實不可怕,花錢還輸了官司才可怕!

從創立法議網以來,就一直致力於為廣大用戶提供專業的律師法律訴訟服務,法議網,您身邊的法律顧問專家,在重塑法律市場的同時,竭力打造超越用戶預期的專業律師團隊。

被熟人騙了錢算詐騙嗎?被朋友騙了錢如何起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