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鄂護士的美好故事“翻車”,畢業證是否造假涉公共話題 | 沸騰

倘若真的存在偽造證件,那就不只是道德問題,而有可能涉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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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網絡。

近日,關於“援鄂護士”於鑫慧訂婚喜訊的多篇報道在各大平臺刷屏。然而,就在網友們紛紛送上祝福時,輿論場上也出現了質疑之聲。一些人稱“於鑫慧並非醫療工作者”,當初她在媒體上自稱“護士”的身份疑似造假。

是“白衣天使”,還是“騙子老賴”

在今年疫情最嚴峻的時刻,年輕的“95”後於鑫慧毅然逆行,從江蘇南通隻身奔赴武漢前線,這一事例引發了廣泛關注和讚揚。在接受採訪時表達“想嫁給兵哥哥”的想法後,網友紛紛幫她“雲相親”。之後,於鑫慧被兵哥哥求婚和訂婚的消息,引來祝福聲一片。

然而就後續劇情來看,於鑫慧的故事,似乎“翻車”得有點厲害:

她面對媒體時說“想嫁給兵哥哥”是今年4月,然而在如東縣人民法院的公開信息中,於鑫慧7月21日還曾因離婚糾紛案出庭,也就是說她高調徵婚時,還沒有離婚。

同時,離婚糾紛的相關起訴文件顯示,她冒用前夫信息進行大額借貸,成了失信被執行人。

此前的報道中於鑫慧自述是“醫護人員”,但據南通市衛健委回應:“她不是醫療工作者,也不是醫療衛生系統的。她不是公立醫院的(工作者),也不是民營醫院的。她也沒有護士資格證。”

據當時和她對接的武昌退役軍人局工作人員羅浩科長稱,她報名志願者時,提供的是南通體臣衛生學校3年制護理專業畢業證,但相關學校在接受《健康時報》採訪時稱,查無此人。

從逆行援鄂的“白衣天使”,到疑似炒作造假的“騙子老賴”,堪稱是神反轉。在不少人看來,於鑫慧精心營造的人設,經歷了徹底的坍塌,她的網絡風評,變得嚴重兩極化。

面對外界質疑,於鑫慧所在的工作單位南通如東縣洋口鎮中心衛生院,發佈了情況說明。根據該說明,於鑫慧是勞務派遣職工,從事內勤工作,債務糾紛已經處理完畢。說明最後還表揚道:我們認為,她在國家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勇當“逆行者”,甘當志願者,值得肯定和讚揚。我們呼籲,對成長中的青年人給予更多的寬容和愛護,幫助他們揚長補短,更好服務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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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東縣洋口鎮中心衛生院回應。

如東縣洋口鎮中心衛生院的這則通告雖然對於鑫慧給予了高度認可,但是也從側面印證了網傳的一些說法,例如,她確實不是醫療工作者;離婚糾紛、債務糾紛等也的確存在過。

功不抵過,過不掩功

那麼,我們又該如何看待並評價於鑫慧呢?

首先,在疫情形勢不明朗的前提下,於鑫慧克服困難,逆行援鄂,作為志願者在康復隔離點不辭勞苦駐守服務了一個多月,這份逆行的熱情、勇氣和社會責任感,絕對值得欽佩和讚揚。

而據媒體確認,她在隔離點也的確配合醫生,從事了給出院患者送飯、送藥、監測體溫等服務和護理工作。這些的確是實實在在的貢獻,不能抹殺。而在當時的緊急情況下,苛刻地要求對每個人的履歷嚴格核實,也不現實。

有的網友用“援鄂是為了躲債,是為了藉機營銷炒作”撈好處,來解釋於鑫慧的逆行舉動。老實說,這樣追問動機的邏輯,更像是誅心之論。義無反顧地支援前線,是建立在巨大風險基礎上的,所以於鑫慧的擔當和疫情期間的貢獻,不應該就此被否定,也不該一棍子打死。

至於婚內徵婚、同其他人保持曖昧關係等情節,不少人將它當做一個“大瓜”來吃,但其實正如衛生院的情況說明所言,“婚戀屬於個人事務”。

公是公,私是私,這一點需要區分清楚。於鑫慧哪怕榮譽加身,關注度再高,依然談不上是嚴格意義上的公眾人物,沒有義務將私生活放在聚光燈之下接受拷問,用所謂的情感不檢點來審判她的私德,未必合適。

當然話說回來,肯定於鑫慧逆行的勇氣,包容她可能存在的私生活“瑕疵”,也並不意味著無條件相信她的為人,或是為她的人格背書。目前看,履歷造假是大概率存在的情況,倘若進一步調查表明她的確有故意炒作的目的,那麼當初她“炒得多熱”,最後也會“摔得多慘”。

事實上據媒體報道,從武漢回來後,於鑫慧很多榮譽加身。如江蘇好人榜、南通五四青年獎章、江蘇最美青年抗疫先鋒等等。這些榮譽頒發給她,不僅是為了褒揚她在抗疫領域做出的貢獻,更包含著一種“真善美”的社會正向激勵初衷。

而目前看,於鑫慧的一些行為,與這些稱號還有距離。至少對於相關視頻和媒體報道中的一些誤導性信息,例如履歷造假、隱瞞結婚事實徵婚等,無論是有心還是無意,於鑫慧的這一套“操作”下來,效果上的確讓自己的故事更具賣點,更具傳播廣度。

另外一個重要問題在於可能涉嫌的畢業證造假。於鑫慧當初去武漢給羅科長的畢業證到底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的話,南通衛校為何“查無此人”。倘若真的存在偽造證件,那就不只是道德問題,而有可能涉嫌違法。

面對洶湧的質疑,於鑫慧回應稱,清者自清,對造謠侵權將追究法律責任。網絡上的造謠誹謗信息,尤其是針對其私生活的,於鑫慧的確有權依法自衛,不過一些關涉公共利益的細節問題,似乎有必要進一步澄清說明。

不管怎麼說,評判此事,公域和私域的界限需要分清楚。於私而言,涉及婚戀作風,外界不宜過多介入,拿著道德作風的大棒去一頓揮舞;但於公而言,哪怕有突出貢獻,若存在炒作造假行為,在任何前提下都是不可取的。至於涉嫌違法的問題,更需要公正的調查。

□熊志(媒體人)

編輯:新吾 校對:李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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