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了王安石變法,就弄懂了經濟學基本原理

北宋至神宗年間,冗官、冗兵、冗費的現象已經到了極其嚴重的地步,惡劣的局面逼迫朝廷不得不做出改變。

此時大名鼎鼎的王安石登上歷史的舞臺,然而由他所主持開展的變法不但在當時,即便是千年後的今天依舊譭譽參半。

明白了王安石變法,就弄懂了經濟學基本原理

那麼王安石變法的本質到底是什麼?從經濟學的角度我們應該如何理解其實質呢?

一、宗旨

財政是國家之根本,事實上不管是冗官、冗兵、冗費,歸根結底就是錢不夠用。但朝廷不能無限制向民間橫徵暴斂,否則只能官逼民反。

歷朝歷代解決財政危機的方法無非是開源和節流,在這點上王安石和同樣著名的司馬光有過非常激烈的辯論。

根據《宋史》記載,元豐三年北宋出現嚴重的洪澇災害,這對財政本就拮据的朝廷來說雪上加霜。值此危機時刻,雙方解決問題的思路截然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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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認為財政拮据當然應該想辦法增加收入,救災,撫民哪樣不要錢?

司馬光則強烈反對,他認為朝廷的錢本來就是從民間徵來的,現在民眾非常艱難,你打著幫助他們的口號從他們口袋裡再掏錢豈不荒唐?

王安石立刻反駁:

“善理財者,民不益賦而國用饒。”

司馬光當然不信:

“善理財者,不過搜刮民財而已。”

兩人爭辯的勝負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宋神宗最終選擇相信王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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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王安石在奏疏中進一步闡述了自己變法思想:

“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

總而言之,王安石變法的核心就是增加財政收入,而且要通過“理財”手段,在不增加民眾負擔的前提下增加收入。

看到這裡,大家認為到底是王安石正確,還是司馬光正確?或許我們可以通過變法的具體內容來做出自己的判斷。

二、理財手段

當王安石在神宗的支持下掌控朝野後,迅速開始推行自己的主張,變法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我們逐一進行分析。

首先是被舊黨攻擊的最厲害的青苗法,簡單來說當時北宋民間高利貸風行,偏偏許多農民青黃不接時無法度日只能去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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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認為既然如此那就由朝廷來放貸,即打擊民間高利貸,又能收到利息,民眾日子好過朝廷也增加了收入。

從理論上講,青苗法惠及窮人,增加財政收入,受損失的只是那些沒良心放高利貸的富戶,但問題是朝廷也怕民眾還不上錢啊!

凡是要借錢的經濟狀況肯定不怎麼樣,要是他們聯合起來跟朝廷玩“憑本事借的錢為什麼要還”這套怎麼辦?

所以王安石在制定政策時做了詳細規定,根據家庭情況將民眾分為五等,越窮審批額度越低,還得有實物抵押,有別人擔保。

這樣確實保證了朝廷貸款的安全性,但是真的需要錢的農民根本貸不到款,最終還得求助民間高利貸,所謂惠民只能有名無實。

符合放貸條件的沒借錢需求,有需求的借不到錢,那新法不就推行不下去了嗎?王安石的做法是下任務指標,《宋史》記載:

“(青苗法貸款)富民不願取,貧者乃欲得之,(地方官府)即令隨戶等高下品配,又令貧富相兼。”

朝廷貸款不是放不出去嗎?那簡單,地方為了完成任務指標,強迫富人給還不起錢的窮人擔保,到了還款期限直接問富人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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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青苗法最失敗的地方,從經濟學角度看如果你的產品確實比所有人的性價比高,那麼民眾也不是傻子,自然會選擇你,何必強行攤派?

除了青苗法,均輸法和市易法也有著鮮明的朝廷掌控經濟的特徵。具體來說,均輸法就是徵收實物稅時,徵收當地特產再賣到其他地方去。

比如A地盛產水果但缺糧,B地反之,以前兩地交稅即要交水果又要交糧,現在由朝廷在A地徵收水果,在B地徵收糧食,來回倒騰賣錢。

市易法更進一步,直接由朝廷收購各地滯銷物資運輸販賣。

這兩條法令看上去是不是也沒有問題?不但減輕了民間的負擔,促進了物資的流通,還增加了財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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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問題是王安石變法前這些事情是由商人乾的,朝廷的做法就是搶商人的飯碗,看上去好像和普通民眾無關,實則危害極大。

商人倒騰物資要不要考慮成本風險?要不要比競爭對手的價格更低?有無數的商人在幹同樣的事情,只有最優秀的才能賺錢。

因此市場競爭之下,在A地買糧食和在B地買水果的平民肯定能以最優惠的價格買到東西,但變法後就不同了。

朝廷幹買賣根本競爭不過商人,所以新法剛實施立刻就出現了嚴重虧損,怎麼辦?王安石的手段是壟斷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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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民間的買賣全都禁了,那麼大家只能買朝廷的貨物了,當然就能盈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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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長編》中詳細記載了變法的補充規則:

“凡牙儈市井之人,有敢於與市易爭買賣者,小則鞭笞,重則編管。”

如此行徑表面上看確實增加了財政收入,但本質上是強迫大家購買質次價高的商品,物價飛漲之下可以想象變法究竟造成了多大的怨氣。

除此之外,新黨與舊黨爭執的焦點還有免役法。具體就是北宋每年都要無償徵用民間勞動力服徭役,但你幫朝廷幹活就不能好好種田了,來年糧食肯定少收。

王安石認為與其如此還不如讓你就交筆錢別去服徭役了,我拿這筆錢僱人去幹活,朝廷的活有人幹,你也不耽誤生產。

這條法令同樣是看起來非常合理,但問題是民眾工作不就是為了錢嗎?我多生產的糧食都用來交錢了和我去服徭役有什麼區別?

那麼社會財富增加了嗎?也沒有,你拿著民眾的錢僱人服徭役,被僱傭的人如果沒這條法令也是要幹其他工作創造財富的,反正不可能閒著餓死。

更糟糕的是免役法讓朝廷國庫充盈了,你說這錢是怎麼來的?所以民間不管對其如何抵制或者反對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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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名臣鄭俠呈上“流民圖”,痛斥變法害民

王安石變法中遭到反對的焦點法令大致就是這些了。很顯然,在王安石的定義中富人不是民眾,害貧民不行,但是可以搶富人的飯碗。

蘇轍在《詩病五事》中感嘆道:

“王介甫小丈夫也,不忍貧民而深嫉富民。”

那麼真的可以做到只損害富人的利益而不傷害貧民嗎?從經濟學上應該如何看待王安石變法呢?

三、經濟學

《堅瓠戊集》中記載了這樣一則軼事,王安石喜歡談論水利,有人獻策說把太湖填平了可以造萬畝良田,大臣劉貢父諷刺道:

“此易為也,但旁別開一太湖納水則成矣。”

劉貢父是堅決反對變法的,他的這番話表面上是在說水利,實則是反對王安石,你把太湖填平了造良田,那你就得再挖一個太湖把水放進去。

把水來回倒騰什麼也沒得到,工程倒是花費了很多人力物力,完全是得不償失。司馬光的反對則更加直接:

“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財貨百物,不在民,則在官,彼設法奪民,其害乃甚於加賦。”

換成通俗易懂的話,以司馬光為首的舊黨清楚的認識到,朝廷本身不創造財富,只有民眾才創造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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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設法“理財”的手段,不管如何巧妙隱蔽本質上都是從民間徵收稅賦,而且你的手段越複雜巧妙成本就越高,還不如直接了當的徵稅。

再具體到變法中,王安石的做法就是讓朝廷直接把民間的商人全部替換掉,由朝廷控制市場,你們賺錢太多,還不如讓我們幹。

但是“萬事皆有成本”,商人富豪也不是躺著賺錢的,他們要面對無數競爭者,冒著血本無歸的風險,每個富人腳下都有無數破產的失敗者。

經濟是個整體,每個人都在其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富人只是其中比較顯眼的那個。如果你不接受市場競爭下的最優商品價格,就只能付出更高的價格購買朝廷專賣品。

早在漢代,司馬遷就在《史記》中闡述了經濟學思想:

“善者因之,其次利導之,其次教誨之,其次整齊之,最下與之爭。”

王安石的做法偏偏是“最下與之爭”。很多人認為北宋之所以衰敗是因為沒有堅持變法,但這場變法的設計卻極其糟糕,如果不是舊黨反對造成的危害只會更大。

明白了王安石變法,就弄懂了經濟學基本原理

說的更明白些,我們為什麼要有經濟學這門學科?因為國家要用錢的地方實在太多了,這裡要修水庫,那裡要修路,但資源是有限的。

如何將有限的資源進行最優分配才是經濟學的本質,你說該採取什麼辦法?天底下沒有全知全能,洞悉一切的神,大家的認知都是有限的。

所以我們認為市場是目前最有效的資源分配方式,你做了正確的事就能發財,做錯了就要破產,規律之下有獎有懲,高效公平。

如果你非要把所有的東西全都管死,那麼資源分配只在有限認知的人的一念之間,你覺得世界上存在比市場更聰明的人嗎?

參考資料:

《史記》

《宋史》

《堅瓠戊集》

《詩病五事》

《續資治通鑑長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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