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才叫“有教養”?心理學家這個標準,出乎很多家長預料!

前兩天,我提到過家庭教育的三個目標,這三個目標的次序是不能顛倒的:

第一個,基礎的目標,是培養孩子好的人格、好的性格;

第二個,在好的人格之上,培養孩子好的習慣;

第三個,在好的習慣之上,去爭取好的學習成績。

什麼才叫“有教養”?心理學家這個標準,出乎很多家長預料!

很多家長的次序是顛倒的,第一目標成了爭取好的成績,本末倒置,結果欲速則不達。

培養好的人格、品性,從另一個層面來講,就是讓孩子有好的教養。

那麼,什麼才叫“教養好的孩子”?待人接物彬彬有禮?懂餐桌禮儀、吃飯不吧唧嘴?還是口吐蓮花、出口成章?

這些,貌似都算教養,卻只是表面上的教養。

心理學家阿爾弗雷德·阿德勒提出了一個關於“有教養的孩子”的標準,可以說出乎很多家長的預料。

什麼才叫“有教養”?心理學家這個標準,出乎很多家長預料!

阿德勒認為,“教養好的孩子”的標準之一,是這樣的:

孩子在家裡應該感到是有同等權利的一分子,並且對父親、兄弟、姐妹越來越感興趣,而且不久對所有其他人也一樣。因此在很早的階段,他就不再是負擔,而是一個合夥人。

這裡面有兩個關鍵詞,第一個是同等權利,也就是地位平等;第二是合夥人。只有地位平等,才有成為合夥人的可能。

中國家庭很大的問題——可能是傳統所致——就是孩子和父母的地位不平等。

因為地位的不平等,出現了兩種比較極端的家長心理:要麼過度控制,要麼過度溺愛。

什麼才叫“有教養”?心理學家這個標準,出乎很多家長預料!

過度控制,就是什麼都給孩子安排好,孩子的一切都要聽自己的,幾乎沒有任何自主權;

過度溺愛,則是認為孩子什麼都做不了,什麼都需要家長來照顧。

前者,是暗示孩子:你沒有任何權利;後者,則是暗示孩子:你沒有任何能力。

兩者的結果,都會是一個不自信的孩子——或者走向另一個極端,表面上自信心爆棚,頤指氣使,但內心蒼白無力。

平等是前提,在這個前提之下,就有了讓孩子成為“合夥人”的條件。

什麼叫“合夥人”?孩子是家庭的一分子,成員之一,家長所能做的,只要力所能及,孩子也應該做;給他自主的權利,給他自理、自立的空間。

什麼才叫“有教養”?心理學家這個標準,出乎很多家長預料!

一個孩子,如果表現出了足夠強的合作傾向,那麼毫無疑問,他就會成為一個“教養好”的孩子。

無論什麼民族,對教養都有不同的理解;但無一例外,“教養好”的基本標準,就是有良好的合作傾向。

比如,幼兒階段,有良好合作意識的孩子,會努力避免尿床,努力避免給父母添麻煩;相反,一個以自我為中心、毫無合作意識的孩子,則會不管不顧,即便能夠做到不尿床,也會覺得無所謂,一放鬆,又尿了。

所謂“沒教養”,用阿德勒的話來說,就是孩子“拒絕扮演自己的角色,不肯接受他的文化訓練”。

所謂“文化訓練”,就是把本民族的傳統,傳導給他。尊老愛幼,彬彬有禮,這一類的氣質都算。在這種文化中,孩子扮演好自己的特定角色——比如孝順的女兒,往往也就能夠表現出足夠的教養。

如果他拒絕呢?如果他不合作,不認可這種文化,拒絕扮演自己的角色呢?顯然,他就成了一個叛逆者。

叛逆者不等於不好,但對教養的叛逆,顯然是不會給人好的印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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