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相处多久可以以身相许?

当今社会的情侶之间,谈不上交往多久,有很多男女双方谈恋爱,时间並不久就同居在起,或者常在一起发生两性关系很普遍,现在男女确实太开放了。

也许我的思想陈旧保守,称之为情侣仅是双方处于恋爱中的人,以身相许该去民政部门领证,俩个人在一起才是真。

为什么要在情侶期间以身相处呢?万一情变咋办啊?所以我认为此类提法,並不是什么最恰当的,没有必要如此迫不可待的必要吧!


男女相处多久可以以身相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