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到底是怎麼騙人的

我的工作是要負責為公司員工投保團體保險,因此對保險公司的產品條款比較熟悉。這兩天有同事要為20歲的女兒買保險,讓我幫著看看條款。於是我要求銷售人員把計劃書和條款發給我,這名銷售還是很認真的,特意還做了圖片和劃了重點。看到這兩天一直有人在說保險騙人,那我們今天就以同事這份條款看看,保險怎麼騙人了?

保險到底是怎麼騙人的

這張圖片表明了,這份保險每年交9990元,一共交10年;最高賠償是30萬元;保單的價值(現金價值)隨著保險的年期一同增長。保到到70歲結束,退還30萬元。經核對無誤。剛開始幾年,現金價值很低是因為:1保險公司有成本,2籤的合同是50年的,違反合同就會有損失。

保險到底是怎麼騙人的

������������條款圖片中藍色遮住的部分是產品名稱,免得說我做廣告。條款表明:身故賠30萬合同結束或活到70歲給30萬,合同結束。沒毛病。

保險到底是怎麼騙人的

上圖������������是附加重大疾病保險條款的一部分,意思是90天內得輕度重疾或重大疾病的,不賠償。但是因為意外導致的輕度重疾或重大疾病還是要賠償的。沒毛病。(90天內得疾病不賠是為了防止帶病投保)

保險到底是怎麼騙人的

������������上圖的意思是,90天后得重大疾病賠償30萬。只要不是同一種重大疾病,且2次重大疾病之間相差365天,就可以賠2次,每次30萬。但賠付過後,除了得第二次疾病有賠償外,其他利益都結束。

保險到底是怎麼騙人的

������������圖片是講輕度重疾賠5次,每次賠30萬×20%=6萬元。賠付的條件是條款中規定的,而且不是同一種基本,前後發病之間間隔180天。有人一定會問,輕度重疾和重大疾病的區別?比方說,心臟支架手術屬於輕症,心臟搭橋手術就屬於重大疾病了。銀保監規定,各家保險公司的重大疾病條款的前28條都一模一樣,其他的疾病都有明示,注意看就好了。沒毛病。

保險到底是怎麼騙人的

������������圖的意思是,客戶第一次得重疾就是惡性腫瘤的,額外再給30萬×50%=15萬。加上之前的重大疾病保險30萬,一共賠45萬。沒毛病。

保險到底是怎麼騙人的

������������圖的意思是,客戶得了輕度重疾後,因為有豁免,賠付了以後,保費就不用交了,但保險合同繼續有效。沒毛病。

合同中特別要注意的地方,都用黑體字加粗了,提示客戶注意看。其他都是常用條款,不用看的。這也沒有毛病。

那問題出在哪裡?問題出在人心。極個別業務員水平不行,人品不好,誤導客戶所以導致矛盾。也有一些客戶對保險太過期待,以為買了份保險就可以什麼都賠了,可以賠一輩子了,這不現實。保險也不是存銀行,不要拿著計算器計算,因為風險是無法計算的。

我一同事,女的,26歲時有想買保險,但聽很多人說保險騙人,不敢買了。這女生來問我要不要買,我問她:你爺爺奶奶,外公外婆身體怎麼樣?這就意味著你基因怎麼樣,你不要管人家怎麼說,就問你需要不需要?她之後幸虧買了保險,她28歲剛剛結婚,就乳腺癌,公司買的團險給報銷了醫療費+保險公司再一共賠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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