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即发证 符合免审查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韩顺兆

本报讯 日前,大连自贸片区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推出《符合性认证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在全国首创符合性认证服务管理体系,企业管理由负面惩戒向正向激励转变。今后,自贸区企业只需先行承诺,承担经营主体责任,即可获批。企业承诺并取得经营资格许可后,由政府买单,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标第三方公司对经营资格审批承诺内容进行“符合”认证,督促企业自行整改,完善条件,约束承诺兑现行为。

《规定》以风险点和关键控制点组成符合认证清单,创建“符合认证”管理制度,编制标准文本,以“充分信任企业、认可其守法意愿”为前提,采取“自我评价、伴随认证、事后认证”等三种认证方式,认证符合即可经营,监管部门“不干扰”企业。大连自贸片区综合服务大厅负责人赵英虎表示,承诺具备条件就发证,你认为符合或第三方机构认为你符合,监管部门就不审查,鼓励企业诚实守信、自我管理,前提就是相信企业是诚信的,国际通行的市场要求,相当于正向激励,不是负面惩戒。

与《符合性认证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一并通过的还有《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规定》,将告知承诺分为已完全具备条件、尚未完全具备条件和容缺受理三种类型。自贸片区管委会副主任李光表示,承诺制审批是审批的一种方式,这次放开符合性审批大概有22个事项按照国务院要求,另外还有47个事项是自贸片区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引入承诺制审批,除了承诺制审批,符合性认证是借用第三方监管,在自我认证评价基础上,进行三方认证和事后认证的监管模式,也就是完成审批监管的闭环。

放开不等于不管,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管理制度,在综合考虑申请人诚信情况、市场风险等多种因素后,在2个月期限内,以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抽检第三方“符合认证”结果,如果企业没有按承诺时限提前开始经营,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企业将不再享受告知承诺制的便利,失信行为记入信用体系,一并进行多方制约。以此规范申请人的兑现承诺行为,保证审批和监管的有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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