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检察院“五着力”深入开展司法救助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荣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持续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近三年来,全院对25件27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贫困当事人进行救助,发放救助金22.072万元,收到锦旗2面,感谢信1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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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着力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

一是对症下药

找准检察机关与扶贫工作的融合点、着力点和切入点,把司法救助作为检察机关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工作力度,在办案中主动作为,在扶贫中深度融合,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部署在检察系统得到有力落实,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检察机关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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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内外协作

与荣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会签《关于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适用对象、两部门案件移送流程、快速办理机制、多元救助机制、回访要求、滚动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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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荣县铁厂镇建档立卡贫困户罗某某,其儿子因交通肇事被害死亡但肇事者无经济赔偿能力,罗某某妻子系精神病人,荣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迅速启动救助程序,及时发放了8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同时向扶贫移民局通报办案情况,协调罗某某在茶叶合作社的相关权益,争取在茶叶采摘中能有更好收益,现罗某某已成功脱贫。

02

着力司法救助主动作为

一是推动“依申请”向“依职权”转变

建立《国家司法救助检察机关内部协作机制》,强化检察机关内部协作,关口前移,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申诉等阶段将司法救助纳入审查范围,荣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24件司法救助案件全部为依职权救助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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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推动“网下系统摸排”向“网上主动救助”转变

依托“两微一端一网”和电视、报刊,及时掌握社会面上的司法救助线索,主动予以救助。如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线运行后就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中的申请救助版块收到了一件线索,核实情况后,主动联系申请人,经查符合救助条件,并依法为其发放救助金2.4万元,彰显了司法温度。


三是推动“到院申请”向“上门服务”转变

立足“检民一路”、驻村第一书记和检察扶贫工作专班,通过走村入户、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形式,积极梳理贫困户信息,救助因案致贫、返贫、增贫群众,防止“案件判了,家庭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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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院驻村专干在走访过程中发现,该村贫困户潘某某因公伤尘肺病法院判决后未拿到全额赔偿款,请求检察院民事执行监督,法院恢复执行后发现原工厂已倒闭无财产可供执行,潘某某患病需治疗,经济困难,荣县人民检察院遂启动救助程序,主动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0.6万元,帮助其重拾生活信心。

03

着力司法救助快速办理

一是从快审查

探索建立涉贫司法救助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开通审查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审查程序,从快审查贫困当事人救助条件、救助依据等,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救助申请审核工作,对急需医疗救治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救助申请审核工作,提出救助意见。


二是从快审批

积极向政法委请示汇报,并争取当地政府财政部门支持,进一步拓展救助金来源渠道,尽快审批拨付当年司法救助金,确保及时救助。如荣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争取县政府支持,做到自主审批,将司法救助金纳入财政预算,为司法救助金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从快发放

建立一周内救助金发放机制,严格发放流程,根据救助人实际生活情况,完善救助金发放卷宗和台账,从快将救助金发放到贫困当事人手中,确保国家司法救助落实到最需要、最贫困、最无助的地方。同级财政部门资金到位后,检察院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救助申请人,对急需医疗救治的当日通知救助申请人,领取救助金。如在办理建档立卡贫困户刘某某司法救助一案时,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了调查和0.8万元救助金发放工作。

04

着力司法救助后续有效

一是加强心理疏导

高度关注司法救助对象心理状况,重点围绕涉案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对象,联合团委、妇联、村委会等组织,会同专业心理机构,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克服心理障碍,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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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救助人进行心理疏导


二是加强救助后帮扶

建立“救助+帮扶”机制,主动对接定点扶贫单位和当地党委政府,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民政救助、城乡低保、法律援助等结合起来,通过司法救助解决救助对象当下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协调、衔接其他救助帮扶力量,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杜绝“给钱了事”、救助后短期内再返困境和无法如期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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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回访救助人

如荣县人民检察院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当事人刘某某申请司法救助后,与乡镇、定点帮扶单位沟通协作,依托低保、技能扶贫、种养殖补助等政策,制定了救助后脱贫帮扶举措,帮其既解决“眼前难关”,又打通“脱贫之路”,后该户成功脱贫。

05

着力司法救助宣传认同

一是扩大“网上宣传面”

积极运用“两微一端一网”、报刊等媒体,通过漫画、案例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提升司法救助网络宣传率。如宋某某得到救助后,其儿子就在荣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微博上实名感谢检察机关的救助解决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得到一大批网友的围观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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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扩大“线下宣传面”

依托检察机关结对帮扶、干警驻村帮扶政策,将司法救助政策纳入扶贫政策宣传内容,对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原则、条件程序等方面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并解答他们的资讯和疑问。


三是扩大社会宣传面

加大乡镇、街道、社区以及社会救助组织的宣传力度,通过检察之窗、检察联络员、志愿者等,延伸司法救助宣传触角,积极争取全社会的支持,不断增强社会知晓度、人民满意度、群众支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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