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殺後奸還是強姦罪嗎?

#頭條法律金牌普法官第二季#

先奸後殺是一種情節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

對一個女性先殺後奸,無論是造成什麼樣的後果,都已經不是強姦罪了。強姦罪是指用強行的手段在違反婦女意志的情況下,強迫與她發生性關係。對方必須是非自願的。而在“先殺後奸”這種犯罪中,受害者在被強姦之前,她已經被殺死了,成了一具屍體,這種情況下也就不構成強姦罪了。

我們普通人聽到“先奸後殺”,自然而然會產生一種強姦的心理暗示,實際上是一種錯覺。

那先奸後殺涉嫌犯下的的是一些什麼罪名?

首先,“先殺”,就是說罪犯殺害了人,故意剝奪了一條活生生的生命,涉嫌的是故意殺人罪;

其次,“後奸”,就是說罪犯對受害者的屍體進行了猥褻、姦淫的行為,這裡涉嫌的是侮辱屍體罪。

所謂的侮辱屍體罪,是指以暴露、猥褻、毀損、塗劃、踐踏等方式損害屍體的尊嚴或者傷害有關人員感情的行為。

先殺後奸還是強姦罪嗎?

犯罪的主體必須是年滿14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比如: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精神病患者等,也不會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盜竊、侮辱屍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毫無疑問,姦淫屍體也是一種損害屍體的尊嚴、傷害其家屬感情的行為,不能不說,能做出這種行為的,一般心理都不是一般的變態。

等待這種變態行為的,自然是法律的嚴懲。

你們要是問:那這種先殺後奸的罪行最適合什麼刑罰?

答案當然是死刑立即執行了。


先殺後奸還是強姦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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