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有些單位不願申報工傷?

近來有在網上看到網友提問,說“為什麼工傷保險的賠償不需要單位承擔,但是很多單位卻不願意給員工申報呢?”筆者簡要的回答了一下,沒想到閱讀的網友頗多。這也說明大家對於這類問題還是比較關心的,那麼在此寫下這篇文章讓大家對這一問題有一個詳細的瞭解。

為何有些單位不願申報工傷?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的是國家設立工傷保險的目的是什麼。這個從《工傷保險條例》的第一條我們就可以清楚了,工傷保險設立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有些人可能會認為我每天都在高大上的辦公樓裡面上班,又不是在車間流水線上工作,有什麼必要繳納這個工傷保險呢?其實除去因為工作的直接原因導致的工傷外,還有很多原因也可以導致工傷事故的發生,比如說上班期間在工作場所摔倒、因公外出期間遭遇交通事故,筆者見到最意想不到的是在上班期間用熱水瓶倒水,因熱水瓶爆炸而導致的工傷事故。所以說只要是勞動者,都是存在發生工傷的可能性的。那麼一旦發生了工傷事故,如果沒有工傷保險的話,所有的費用都由單位來支付,相信很多小企業如果一年遭遇兩三個工傷事故基本上就白乾了。因此,為了分散企業的用工風險,國家才設立了工傷保險。這一做法即是對勞動者的保護,同樣也是對企業的保護。

接下來,我們就分析為什麼企業不願意幫員工申請工傷了。工傷保險費用是根據單位的工資總額按照一定的費率繳納,員工是無需繳納的。當員工出現了工傷事故後,單位有哪些是要承擔的呢?用一個例子來給大家說明。甲在乙廠工作,每月工資在5000元左右,某天甲在上班期間摔倒,導致手臂骨折。單位將甲送往醫院接受治療,並且在第一時間向當地社保部門申報了工傷。甲經過治療,並無大礙,醫生建議休息6個月,並開始給甲開病假單。後甲傷情穩定,經勞動能力鑑定為九級,在治療期間共花去醫藥費5萬元,其中1.5萬元不屬於醫保報銷範圍。甲摔倒導致骨折,需要休息6個月,這6個月被稱為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內,乙廠每月要向甲支付5000元的工資。醫藥費5萬元當中有1.5萬元不屬於醫保報銷範圍,因此乙廠還需要承擔這部分的醫藥費。甲的傷勢經勞動能力鑑定為九級,自甲拿到鑑定結論後,甲可以向社保部門申請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待甲與乙廠解除勞動關係後,甲還可以向社保部門申請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向單位申請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為何有些單位不願申報工傷?

因此,我們可以看出,當單位為員工申請了工傷後,需要單位承擔的大致有停工留薪期的工資、醫保無法報銷的醫藥費以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甲為例,若甲是在上海工作,那麼乙廠大概要承擔的費用在8.7萬元左右。這是在購買了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單位依然要承擔這麼大的金額。對於企業來講,員工在企業上班,要為企業創造效益,產生價值,而甲在休息期內,無法為單位創造價值,反而單位除了每月向甲支付工資外,還要承擔其他的一些費用,從而導致員工在發生工傷時單位不願意為員工申報工傷。

後面也有網友跟我說工傷保險應當把所有的項目都進保,全都由國家承擔。這裡我們要考慮的是,如果所有的項目都由國家承擔的話,那會不會造成企業在勞動安全保障方面的疏忽呢?從而造成更多的工傷事故。雖然員工在發生工傷事故後,工傷保險可以賠付一筆錢,但是我相信沒有人會指著這筆錢發財,與平安相比,錢財是微不足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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