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的家庭,延期的母愛—伊麗莎白女王往事(下)

破碎的家庭,延期的母愛—伊麗莎白女王往事(上)

破碎的家庭,延期的母愛—伊麗莎白女王往事(中)

接前文:

既然伊麗莎白女王反覆強調自己的父親身份是可以理解的,那她為什麼不像瑪麗女王那樣,在上任後就極力證明自己父母婚姻的合法性呢?這難道不會更有利於女王的統治嗎?

破碎的家庭,延期的母愛—伊麗莎白女王往事(下)

實際上,在伊麗莎白統治時期初期,關於她是否應該像姐姐瑪麗女王那樣為父母的婚姻正名,一直存在很多爭議。

因為大多數人認為,重新提起生母安妮·博林的處決,對於伊麗莎白來說是不明智的;這樣做定會引起整個英格蘭的騷動,甚至還會引發歐洲天主教徒的騷動,彼時後者正虎視眈眈地觀察著伊麗莎白女王的一舉一動。

所以,“重塑過去”可能導致已經岌岌可危的都鐸王朝和伊麗莎白的統治權受到進一步質疑。

儘管十分艱難,但伊麗莎白還是拋棄了重證母親清白的個人信念,轉而選擇了一種更為合理的方法,這將真正有助於保證其政權的穩定性。

最終,伊麗莎白女王沒有下令對過往的事件進行調查,而是聽取了尼古拉斯·培根爵士的建議,後者向她指出,根據亨利八世1544年法令,她是英格蘭王位的合法繼承人。

“繼承權,無需進一步驗證。”

另根據其他相關文件顯示,即1534年的效忠宣誓書,它要求亨利八世的所有臣民宣誓,必須承認國王與安妮·博林的婚姻有效。(亨利八世後來一直沒有推翻這項法案)

根據這一條例,伊麗莎白的合法地位更無需多言。

後來,為進一步加強統治,國會還草擬了一個措辭稀疏的要約法令,確認了伊麗莎白(Elizabeth)作為英國女王的絕對權利。

伊麗莎白隨後又通過了另一項法案,宣佈她是母親安妮·博林的唯一繼承人,使她能夠繼承母親的一大筆財產。(這些財產在安妮·博林去世後就被國會沒收了)

出於同樣的原因,伊麗莎白也沒有將母親的遺體從塔中的皇家禮拜堂移走,因為她不想再引起無端爭議。另一方面,生母安妮·博林(Anne Boleyn)死前曾信仰天主教,後又變成天主教的堅定改革者,在新教當下的英國,重新確定喪葬的規格和禮儀將是十分困難的一件事。

種種抉擇,我們其實能看到伊麗莎白的果敢和痛苦。

破碎的家庭,延期的母愛—伊麗莎白女王往事(下)

不過,儘管出於維護統治的目的,登基後的伊麗莎白對生母安妮·博林諱莫如深,但我們還是能從其他的記載中尋覓到她對母親的留戀,以及對待婚姻的看法。

例如,1561年,伊麗莎白(Elizabeth Elizabeth)曾告訴蘇格蘭使節,她的家庭矛盾,以及導致的災難性結局(沒有具體提及母親)使她懷疑婚姻制度的穩定性:

“人們愛過,恨過,來來回回很多次,我不知道婚姻能帶給我們什麼..."

1565年,女王對婚姻同樣表示出了過分擔憂,她認為今後的丈夫可能會“懷有惡意”,並且她“ 出於某種原因每天產生了厭惡婚姻的念頭。”

甚至帕克大主教也無法影響女王對婚姻的看法。應威廉·塞西爾(William Cecil)的要求,當他與新任女王談及婚姻財產的好處時,帕克報告說,她藉此機會“對婚姻的神聖率先發難”。

後來帕克大主教告訴塞西爾:

“當他聽到女王對婚姻的描述後,他感到非常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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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 Cecil

伊麗莎白一生都厭惡暴力,特別是斬首,這在很大程度上要歸咎於其小時候受到的童年創傷和她自己的瀕死經歷。

所以,伊麗莎白在任期間,英國的暴力行為減少了很多,人們得以安居樂業,專心生產,故而塑造了大英帝國一段輝煌的歷史時刻。

但對於一個女人來說,家庭的破裂,生母的慘死,又何其不是一件極其可悲的事情呢?

果真應驗了那句老話,欲戴皇冠,必承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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