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藏夾帶、偽報品名……上海海關公佈三起違法出口防疫物資案

上海海關查獲多起違法出口防疫物資案件。

近期,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三部委聯合發佈《關於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要求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的企業向海關報關時,須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承諾出口產品已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符合進口國(地區)的質量標準要求。海關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驗放。

4月22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上海海關獲悉,上海海關已連續查獲多起違法出口口罩、防護服、檢測試劑盒、護目鏡等防疫物資案件,上海海關緝私部門分別予以立案調查。

案例一:出口貨物夾帶醫療物資

重慶某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出口貨物夾帶醫療物資口罩未申報案。2020年4月6日,該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向海關申報出口一批貨物。海關布控查驗發現,實際出口中夾帶醫療物資在內的貨物70種以上,其中口罩共計92530只,包括一次性醫用口罩1350只,KN95過濾式防護口罩41180只,一次性防護口罩(非醫用)50000只,涉嫌未向海關如實申報,影響海關監管秩序。上海海關緝私部門已於4月9日立案調查,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過程中。

案例二:出口醫用口罩申報為非醫用口罩

福建某股份有限公司出口醫用口罩申報為非醫用口罩案。2020年4月6日,該股份有限公司委託上海某國際貨運有限公司向海關申報出口非醫用防護口罩50萬個。經布控查驗,實際貨物為醫用防護口罩,該批貨物系出口防疫物資。當事人採取紙條粘貼遮蓋產品外包裝上的“醫用”字樣方式,涉嫌偽報品名,影響海關監管秩序。上海海關緝私部門已於4月17日立案調查,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過程中。

案例三:偽報品名出口新冠病毒抗體檢測試劑盒

上海某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偽報品名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抗體檢測試劑盒案。2020年4月3日,該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以快件方式向海關申報出口用於大便隱血診斷試紙32千克。經布控查驗發現,該批貨物實為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lgM/lgG抗體檢測試劑盒(膠體金法)2000個。當事人未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獲得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影響海關監管秩序。上海海關緝私部門已於4月17日立案調查,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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