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關通報三起違規案例 嚴把醫療物資出口質量關

新華社上海4月21日電(記者吳宇、劉穎)上海海關21日通報三起防疫物資出口違規案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上海口岸持續嚴把醫療物資出口質量關。

第一起案例為出口貨物夾帶醫療物資口罩未申報案。4月6日,重慶一家進出口公司向上海海關申報出口浴帽等兩類商品。經查驗,海關關員發現實際出口商品多達70餘種,其中夾帶醫療物資,包括一次性醫用口罩1350只,KN95過濾式防護口罩41180只,一次性防護口罩(非醫用)50000只,涉嫌未向海關如實申報,影響海關監管秩序。

第二起案例為出口醫用口罩申報為非醫用口罩案。4月6日,福建一家公司委託上海某貨運公司,向上海海關申報出口非醫用防護口罩50萬隻。經查驗,實際貨物為醫用防護口罩。當事人採取紙條粘貼的方式,遮蓋產品外包裝上的“醫用”字樣,涉嫌偽報品名,影響海關監管秩序。

第三起案例為上海一家生物技術公司偽報品名出口新冠病毒抗體檢測試劑盒案。4月3日,這家企業以商業快件方式向海關申報出口用於大便隱血診斷的試紙32千克。經查驗,發現這批貨物實際為新冠病毒抗體檢測試劑盒2000個。當事人未經國內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未獲得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影響海關監管秩序。

據介紹,依據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發佈的關於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的企業向海關報關時,須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承諾出口產品已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符合進口國(地區)的質量標準要求。海關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驗放。4月10日,海關總署公告第53號發佈施行,進一步加強醫療物資出口質量監管。連日來,上海口岸已連續查獲多起違法出口口罩、防護服、檢測試劑盒、護目鏡等防疫物資案例,上海海關緝私部門分別予以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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