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為野生動物打造“安全家園”――省人大常委會野生動物保護法執法檢查系列報道之一

開欄的話:4月16日至22日,省人大常委會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止非法獵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簡稱“一法兩決定”)執法檢查。近一週的時間裡,執法檢查組分為兩個小組分別赴海東市、玉樹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對“一法兩決定”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情況進行了實地檢查。本報從今日起就檢查情況予以報道,以期推動“一法兩決定”的深入貫徹落實。

“我們每天都會在這裡對21萬畝範圍之內的普氏原羚活動動態進行實時監測,隨時掌握著它們的行蹤和異常情況。”4月16日一大早,風雪交加中,海北藏族自治州剛察縣哈爾蓋森林公安派出所的3位值班幹警像往常一樣,來到位於哈爾蓋地區的“剛察縣普氏原羚特護區保護站”,開始了一天的常規巡查。

這一天,記者跟隨省人大常委會野生動物保護法執法檢查組來到這裡,對海北藏族自治州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進行採訪。

由於突如其來的風雪,哈爾蓋氣溫驟降,保護站監測點更是因為位於“風口”而更顯寒冷,即使大家都穿著棉襖,也被凍得忍不住直打哆嗦。當日值班的巡查干警秦輝武放下手中的望遠鏡,搓了搓手:“現在畢竟是春天了,數九寒天的時候這裡氣溫更低,最冷的時候氣溫大概是零下二十多攝氏度,但越是這種時候我們的巡查和監測工作越要認真,如果因為我們的疏忽,沒有及時發現需要救助的普氏原羚,那責任可太重大了。”

“負責監測的除了四名公安幹警,還有八個公益性崗位上的巡護員,大家很認真負責,無論颳風下雨,每天上午三小時、下午兩小時的監測從不間斷。”哈爾蓋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長馬福德介紹說,“我們每年組織野生動物保護專業知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案件辦理等多方面的培訓,目前,保護隊伍專業素質不斷提高,完全能夠勝任普氏原羚保護工作!”

數字說明一切。特護區成立以來,隨著保護力度的不斷加強,剛察縣哈爾蓋地區普氏原羚數量由2002年的200餘隻增加至2019年底的1700餘隻。(2007年特護區成立之初普氏原羚的種群數量為300餘隻),佔整個青海湖周邊普氏原羚數量的60%左右,2017年7月14日,被授予“中國普氏原羚之鄉”的稱號。

不止普氏原羚,海北州還是全省野生動植物主要分佈區之一。這裡棲息著雪豹、藏野驢、野犛牛、棕熊、白唇鹿、麝、雪雞、黑頸鶴、青海湖裸鯉等野生動物110餘種,其中,國家一、二級保護動物30餘種,省級重點保護動物20餘種。海北州環青海湖地區是普氏原羚的主要棲息地,祁連山地區是雪豹等的主要棲息活動地,馳名中外的青海湖鳥島是我國八大鳥類資源保護區之一,在此棲息著斑頭雁、白天鵝等29種10餘萬隻鳥類……基於此,野生動物保護法等“一法兩決定”貫徹落實情況到底如何,就顯得尤為重要。

“州委、州政府歷來高度重視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將其同‘生態興州、生態立州’戰略緊密結合,通過加強宣傳力度,營造濃厚氛圍讓廣大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意識和野生動物保護意識進一步提高,同時我們加強了疫情監測和保護區建設,建立了科學應急救助體系、規範了市場秩序,還針對海北州水資源豐富的實際,強化了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可以說,我們用法律的武器對野生動物進行了多方面、全方位的保護。”海北州政府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為野生動物打造“生活安全區”,需要多方努力。正如海北州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李周慶所說,“野生動物棲息地多‘在林’、‘在草’,除了禁止獵捕等管控措施之外,環境資源保護也是不容忽視的重要一環。近幾年,隨著一系列生態項目、生態政策以及森林草原防火措施的落地落實,野生動物棲息地環境持續改善……這些都是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說,如果少了其中任何一項,我們的保護工作都會‘打折扣’。”

“目前來看,我們的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成效比較明顯,但這也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下一步,除了更進一步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將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外,還要針對海北實際情況,在妥善處置野生動物同當地飼養家畜爭奪草場資源的問題、妥善補償群眾損失等問題上下功夫,總之,就是要多方努力,共同為野生動物營造更好的生存環境,努力構建人與自然、人與動物和諧相處的美好家園。”李周慶表示。(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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