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鵝!狗咬人!東川法官這樣判

當今社會,很多人都會飼養各種動物,比如很多人家都會飼養狗用於看家護院,保障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但如果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責任應該由誰來承擔呢?近年來,東川區人民法院審結了兩起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案件。

狗咬鵝!狗咬人!東川法官這樣判

案情回顧

2018年9月4日,東川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原告李某訴被告鄧某某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案件。原告李某與被告鄧某某系同村村民,2018年8月30日早上7點許,原告的母親發現自己家養殖場飼養的鵝被狗咬死了多隻,經核查,咬死原告家鵝的狗其中一隻是被告家飼養的,原告便要求被告賠償,但雙方多次協商未果,原告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賠償原告因被告所飼養的狗咬死原告飼養的鵝導致的經濟損失。

2019年7月8日,東川區人民法院又受理了一起原告潘某某訴被告谷某某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案件。原告訴稱:2019年5月11日21時許,原告下班從被告家大門口經過,被被告家放養的狗從後面咬傷了左腿,後原告到醫院治療,花費各項醫療費用合計二千元左右。後原、被告雙方對賠償費用未協商一致,原告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賠償原告因被被告所飼養的狗咬傷而產生的各項醫療費用及誤工損失。

狗咬鵝!狗咬人!東川法官這樣判

這兩件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案件在本院審理過程中,經承辦法官耐心細緻地做調解工作後,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由動物的飼養人即被告賠償原告相應的經濟損失,並均已當庭給付。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九條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條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四條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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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我們平時在飼養動物時,應管理好所飼養的動物,避免造成他人人身損傷或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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