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律師的收費應該是這樣子的

以後的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準應該是這樣子的:各個階段的基礎收費,譬如會見幾次、與偵查人員溝通幾次、提交辯護意見一份、參加批捕聽證會一次、接待家屬幾次、羈押必要性審查一份等。延伸服務這樣子收費,增加會見一次,若干費用;罪名增加一個,增加若干費用;多一名同案被告人,增加若干費用。這樣,委託人對辯護律師的工作進行一定的制約和監控,讓當事人有一定的自主選擇權,同時也能防止經過律師會見、閱卷、調查研究之後發現費用收少了而導致辯護工作缺乏充分激勵。避免“獎懶罰勤”現象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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