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職稱制度的改革

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解讀 2018年7月23日,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東辦發〔2018〕19號),現就有關問題作以下說明:

一、主要背景

職稱作為衡量專業技術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標尺,是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的階梯和通道。自1986年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以來,職稱制度為提高人才待遇、促進隊伍建設提供了強大助力。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現行職稱制度逐步暴露出了一些體制機制性問題,如評價機制趨同、手段單一,管理服務向非公領域延伸不夠等等,這些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人才成長和事業發展,已經到了必須要解決、必須改革的時候。自2016年以來,國家和省相繼出臺了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決定對現行的職稱制度進行全方位、系統性改革。這是順應時代要求、推進人才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深化人才體制機制改革的重要一環。 按照國家和省裡的改革意見,市人社局牽頭制定了我市的《實施意見》,前段時間充分徵求了市直有關部門和各縣區的意見,並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進行了研究和審議。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分六部分: 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

明確了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第二部分是健全職稱政策體系。

完善職稱系列,繼續沿用現有職稱系列,取消個別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職稱系列,整合職業屬性相近的職稱系列。健全層級設置,按照上級部署,目前未設置正高級職稱的職稱系列均設置到正高級,以拓展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空間。促進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建立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關係。促進職稱制度與技能人才評價制度的有效銜接,在工程技術領域的企業開展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試點。

第三部分是明確職稱評價導向。

突出職業道德考核評價,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把品德放在專業技術人才評價的首位,重點考察專業技術人才的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人才在職業道德方面有突出表現,並受到相應表彰的,在職稱評審中優先考慮,樹立以德為先的用人導向。突出能力素質考核評價,堅持以用為本,克服唯學歷唯論文等傾向,取消不合理的限制性資格條件,堅持幹什麼、評什麼,重能力、重水平、重實踐。對於參加工作後取得的非全日制學歷,不再限定年限要求。對申報初、中級職稱和在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淡化或不作論文要求。不將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作為職稱申報的必備條件。

第四部分是創新職稱評價機制。

豐富職稱評價方式,完善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注重引入市場評價和社會評價。全面推行異地組織評審或聘請異地專家評審的做法。適應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對人才的需要,開展新型職業農民職稱評定試點工作。搭建職稱評價綠色通道,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市級以上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直接申報相應層級的職稱。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特級教師、教學名師、文化名家、醫學領軍人才(優秀學科帶頭人)等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可不受單位崗位數量限制參加高級職稱評審,取得資格後予以聘用。完善基層和非公有制領域職稱傾斜政策,適當放寬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學歷、資歷等條件要求;放寬在非公有制領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全日制畢業生申報工程系列中高級職稱的條件,對其是否具有下一層級職稱可不作要求。

深化職稱制度的改革

第五部分是促進職稱評價與人才培養使用相結合。

促進職稱制度與人才培養制度的有效銜接,加快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將專業技術人才參加繼續教育作為職稱申報和崗位聘用的重要條件。促進職稱制度與用人制度有效銜接,堅持評以適用、以用促評,實現職稱評價結果與各類專業技術人才聘用、考核、晉升等用人制度的銜接。

第六部分是改進職稱服務和監管。

轉變政府職稱管理方式,推動高校、科研院所、醫院等人才智力密集的單位按照管理權限自主開展職稱評審。積極創造條件承接高級職稱評審權,向符合條件的縣區、市屬開發區下放中、初級評審權。建立職稱管理責任清單,明確界定用人單位、行業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職稱管理部門的職責。強化職稱評審全過程監督,充分利用內控外審評估機制,提高廉政風險防範水平。推進職稱誠信建設,完善職稱申報誠信承諾和誠信立檔制度,嚴肅職稱工作紀律,落實審核問責和倒查責任。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切實加強黨委和政府對職稱工作的統一領導。 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面大。

下一步,市人社局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配套措施,精心抓好貫徹落實,確保讓改革及時落地、政策充分到位,真正發揮出促進專業技術人才成長、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導向引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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