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召开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4月23日下午,全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副县长、县副总河长夏赟玲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河长办主任、水利局长吴光明通报了2019年河长制工作和2020年工作安排;会议研究通过《歙县河长考核办法(试行)》、《歙县河长制有奖举报制度(试行)》、《歙县2020年河长制工作要点》。

夏赟玲在会上指出:2019年我县河长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河长履职履责,县级河长以上率下,基层河长守土有责,各地各部门联动开展砂石综合整治、新安江流域禁捕禁鱼、河道“清四乱”、汛后河道垃圾清理、污染源整治、新安江低洼区退耕休耕还湿等专项行动,共护一江清水,积极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成绩值得肯定。但我们也要看到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工作任重道远,要进一步苦干实干。一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推行河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希望大家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真正把落实河长制、推进河长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认真对待。二要破解工作难点,抓紧源头管控治理。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履责,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扩面提质,盯住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直排入河、旱厕粪坑整治。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整治“三大革命”,加强河沟渠塘小微水体延伸管理,部门之间、上下游之间、乡镇之间,要加强联动、联防、联控,有关部门和乡镇都要主动作为、主动治理,真正实现水生态建设全面、纵深、均衡发展。

三要广泛宣传发动,形成社会合力。抓好河长制工作,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进来。人民群众是主体,要加强群众的宣传引导,抓好政策宣传解读,动员广大市民村民参与到河流水系综合治理上来,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夯实群众基础、营造更好氛围。四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考核问责。围绕推进河长制,我们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并切实发挥作用,推进河长制工作科学化、常态化。坚持“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强化督查问责,注重整改成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办法,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要建立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单位进行表彰,对履职不到位的,要按照上级的要求问责追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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